基本案情:法院判決申燦給付原告106,462.00元,其拒不執行。家庭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唐縣。信息來源:順義法院執行一庭湯法官,聯繫電話:69434377。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的文章 關鍵字: 申燦 法律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