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老衲法號阿卜杜拉張三


大部分應該都只是禮貌性的點下頭,然後在心裡默唸一句“愛過”。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會有千萬種原因和他在一起,而要結束一份感情時,也會有無數種分手的樣子,戀愛如此,婚姻亦如此。所以,要想知道夫妻離婚後再見對方的感覺,還是需要從他們為什麼離婚分析。

一. 因為婆婆導致夫妻不合

有的夫妻可能本身並沒有什麼矛盾,但是婆婆卻總時像見不得他們好一樣沒事找事。然後兒子向著媽,委屈了老婆,久而久之讓老婆失望至極,選擇離婚。對於這樣的,夫妻兩個離婚後再見到對方,可能會覺得心裡很無奈。

二. 因為某一方出軌

有的夫妻離婚可能時因為其中一方出軌,另一方難以接受,所以選擇的離婚。對於這樣的,夫妻離婚後再見到對方,一方會稍顯尷尬,而另方則當作沒有看到這個人。

三. 因為兩個人結婚時都太不懂事

有的夫妻結婚時思想還不夠成熟,因為接受不了婚後生活的落差而開始頻繁爭吵,直到最後兩個人都筋疲力盡,最終選擇離婚。對於這樣的,兩個人離婚後再見到對方,可能會覺得有一些遺憾,想著如果當初能夠忍一忍就好了。

四. 因為夫妻之間性格不合

有些夫妻在談戀愛的時候被感情迷昏了頭,覺得非那個人不嫁/不娶,然後婚後卻發現對方有很多難以讓人接受的事情。比如說這個很愛乾淨,那個又總是邋里邋遢,這個喜歡早睡早起,另一個卻喜歡出去嗨到半夜。

最後,兩個人覺得和彼此一起生活太過索然無味,選擇離婚。對於這樣的,兩個人離婚後再見到對方,會非常雲淡風輕,因為他們彼此覺得,離開對方才是最好的選擇。


蜜禪


我隔壁的一家,女人離的不遠嫁到男人家任勞任怨,孝敬老人,生了三個孩子一兒兩女。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整天打架,吵鬧還沒離婚。女的受不了去飯店打工,就這樣男的還不依追到她打工的飯店吵架。沒辦法離婚,男的不離要女的給孩子生活費才離。女的是真沒法子了,簽字。答應給生活費才算解脫。那時候女的才30,可憐她了。打工遇到一個外地的男的對她好交往了一段帶孩子跟了過去。那男的也有個兒子,總是找她的事!她是能忍就忍想著帶著孩子們沒有家,後來真忍不住了選擇回老家。回來還在繼續打工!可憐她了,我也不是東西勾引她,勾引到手後總覺得對不起她,儘量幫她給她買衣服買化妝品什麼的!我現在對她是負罪感總感覺她過成這樣都是我一手造成的!馬上40了連有個自己的房子都沒有。長的漂亮心腸也好,她也不想拆散我的家庭,總不想和我接觸,我沒辦法只能在網上給她買衣服。恨蒼天不公,不長眼,為什麼好人沒有好報!


懸崖邊上曼陀羅花


沒有見面,14年底我就破產了,賣了揹著她掙下的兩套房產,一個當鋪,一臺車。還了近300萬的賬,還有20多萬沒法還了,也沒有錢過年。就這樣憋在心裡過了個年,壓抑到沒法呼吸那種。過完年,就跟她談,說沒錢了,離了吧,原意是不能給她更好的生活了,免得跟著受苦。沒想到她離家出走回孃家了,一個月後收到了法院傳票,她請了律師起訴我離婚。那時候我真沒錢請律師,諮詢朋友,朋友託朋友的律師朋友幫我修改我的訴訟書。打了兩場官司,她沒打贏,目的是要錢,要房產,要兒子是假,要兒子生活費是真。兒子我不可能給她,從兒子10個月斷奶開始一直由我父母帶,到10歲,她當媽的基本沒管過。我又在外上班打工,又在外邊搞當鋪生意,家裡開銷除過生活費,基本都是我在管(生活費有交父母,父母在管生活,什麼開銷都是我出,孩子吃穿住行上學生病都是我出費用,衣服我買)她上兩個班,我知道她也挺不容易,但是她的錢你看不到,也不知道存錢,她母親愛玩六合彩,輸了個精光,外邊應該是欠了不少錢,她的錢應該是都接濟她孃家了,反正她孃家事特別多,我們那邊縣城的,她家就她一個,她媽不玩六合彩的話家裡條件還是蠻不錯的。兒子到跟她鬧離婚上法庭時就住過一次醫院,那是兒子還小上幼兒園大班吧,手足口,那時候那病不嚴重了,就是要自費。我爸那時候沒退休,也沒打工,就我媽拿點微博的退休工資管家裡生活,我上班一個月也就2000多塊錢,家裡事多,有時候趕不上用,那時候還沒自己做生意。就那唯一的一次住院,她孃家人都沒人來傳染病醫院看過我兒子。反倒是她家有什麼事都要我出錢。忍了,孩子大點上小學了,家裡房子小,真心想換套大點的房子,她也想要個老二,我不敢要,沒住的地方啊。跟她談過很多次讓她攢錢,跟她表姐,表哥也談過,讓她們勸勸她,沒用。拿家裡房子貸款了20萬做生意,開始準備是讓她搞個店賣衣服,她不幹,偏要打工。打工又不存錢,又不管家。好吧,我自己幹。開始放點貸,還行,最後就搞了個當鋪,請個人每月開3000工資,業務直接我接了去店裡辦手續。開始是真掙錢,兩年時間掙下兩套130多的房子,還有不少黃金首飾,抵押汽車什麼的。14年就不行了,錢開始收不回來了,在外邊接的工地也收不到賬。請的工人要開工資啊,就那樣破產了。當中自己也有做錯的地方,不是我不寫,是不敢寫,這家人跟我打官司手段用盡了,讓我深深體會到人間冷暖。就此不提了。傷了元氣在家躺了8個月,去武漢打工,走的時候老爹給了2000塊錢。在武漢打工,在發小那,開始說好的3000,到了給2000,好吧學點東西也行。每天真累,開車,一天出門就來到晚,每天給超市送那種改包的小吃。回到家還幫他們在家改包,搬貨,卸貨。發小媽還指桑罵槐的說我偷懶,受盡了氣。要走3次被髮小攔下,最後一次他媽罵的難聽了我非要走,要不讓他幫我開個店,我店裡掙錢還他,結賬在他手裡,他不怕你不給他。就這樣在家樂福開了店,賣豆漿。就那一個產品,也不夠開銷啊,就自己天天纏,上了新品,可以賣油炸小吃。當中也給前妻打過電話,讓她回來一起幹,人家就偏不跟你一起。沒辦法請了個大姐,大姐也不好好幹,讓老爹來幫忙,超市不送老爹進,說歲數大了。好吧,老爹在這邊就管我個生活吧。(開始老爹沒來,天天忙的沒有吃飯時間,一天就吃一頓飯。來的時候帶了200多斤東西,吃的用的)15年過年,我媽帶著兒子,帶了100多斤東西從老家來我這,兒子那時候不懂事,把我媽累壞了出站口5 6百米我媽來回幾趟搞出來,60多的人了,我也進不去看著急的掉眼淚。過年,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都是家,4個人擠一個1.5的床睡,年30那天就4個菜,一家人開開心心算過了個年,雖然苦,心裡甜。初三吧,老爹喝多了酒,跟我在超市裡吵架,我把他趕回老家了,他一個在家過年。我媽跟兒子在這陪著我過完十五回去的,回去沒幾天,就說兒子找到了,(她偷偷去學校看兒子,兒子回家不敢說,星期天那天離家出走一天,一天沒吃飯)把我爸媽急的報警,找到兒子以後才敢跟我打電話說。老爹當天就急火攻心,高燒不退,為了省錢去小診所看病,人家不給看,讓去醫院檢查,一去醫院醫生就不讓走了,住院。住院就住院唄,沒錢我把手裡錢都給打回去就留了千把塊錢進貨錢。住上半個月左右吧,醫生打電話讓回去一趟,說估計是肺癌,我就回去了一趟,帶著老爹檢查,一直瞞著他,不敢跟他說。當中很久都不跟老爹說話,從他住院每次都打電話哄他開心。檢查結果一出來真是肺癌,晚期。先住著院,我回去店裡,本想著老爹還能拖個幾個月,哪知道從住院到去世整整一個月。店裡不讓關門,沒辦法退場回去辦理後事。完了在家陪老孃跟兒子,不敢哭,真的,老爹喪事我沒敢哭,怕老孃更難過,其實在知道老爹挺不過去頭幾天我哭溼過很多次枕頭。老爹喪事她家知道也沒人去。(復婚,沒離成的)過了3個月,出門了,跑海南跟戰友一起搞工地,最開始不懂從小工學,最後工地墊資墊的我吃飯錢都沒了也沒人管,我就走了。跌跌撞撞3年了,這當中也有找過她,讓她回家一起幹點生意,她都不願意回來,家裡親戚也去了她家,我媽,我都去她家談。沒人理。到現在3年了,婚沒離,兒子她也不管。老孃跟兒子心理壓力也特別大,我從老爹走了,心理壓力也大。要顧家,要掙錢,去年把前年買的20來萬的車也賣了,現在渾渾噩噩的也沒個方向。不知道怎麼活了,也不知道怎麼表達。不是一老一小,真是不想活了。在外漂著,也掙不到錢,累,心累,死又擔心老的,小的。求大家幫忙指點下小弟,37了,第一次感覺生無可戀


無苛T代


兩年了,有時候還會在夢中遇見當初她盛氣凌人,咄咄逼人的樣子,寧願拋棄家庭和閨女,心甘情願的去信空口無憑的諾言,我也不知道她那裡來的勇氣。。。在按下指紋的那一瞬間,真的是身無分文了,唯一的,無價的,就是閨女如願以償的跟了我。如她願,也如我願,本來她喜歡的就是錢而已。。。很少見面,在我印象中,就三次,第一次炫耀,把我的車賣了,開著對方的車來接閨女,被我拒絕了,這樣的女人和那樣的男人,我不放心閨女的安全!(當時的心情很冷漠,基本上是沒有面目表情的)第二次,在派出所,當小三被發現,捱揍了,民警是我朋友,他還不知道我們離婚了!(盡我所能按她的意願處理了此事)第三次,在醫院,重病,我帶著閨女去見了她最後一面,給她10000塊錢,順便告訴她,我沒有恨過她,閨女也很愛她,你可以放心了。。。。

人在做,天在看,奉勸那些遊走在道德邊緣的人,不要玩火自焚,珍惜家庭,關愛親情。。。


安陽酒局扛把子淵哥


兩個人離婚以後,如果某一天再見到面,感覺是什麼樣的,我想離婚的方式不同,可能感覺也不一樣吧,下面我就分幾種離婚的情況來談一下。

1,友好分手。夫妻之間如果能夠這樣離婚,這是最好的,兩個人之間只是單純的分手,沒有相會的記恨,如果是這樣離婚的,將來有一天兩個人在見到面的時候,恐怕最想知道的是對方現在過得怎麼樣,就像老朋友見面一樣,有許多話題聊。

2,被各自的家庭強迫分手的。如果是這樣離婚的,恐怕兩人還會有感情的,如果有一天兩個人見了面,恐怕更多的是悲喜交加,感情的火焰依然沒有熄滅,兩個人都會很高興。

3,感情不和分手的。這種分手方式非常常見,兩個人性情不合,沒有辦法走到一起,只能分道揚鑣,二人既沒有情感,也沒有氣憤,如果兩個人有朝一日見了面,也是相互寒暄一下,隨後一走了之,誰也不會想以後的事情。

4.,起訴離婚的。這種離婚方式的雙方,應該說有著深仇大恨,否則也不會走進法院,如果是這樣,離婚的兩個人有朝一日見了面,恐怕誰也不會和誰說話,甚至把碰到對方當成是一種晦氣。

5,因第三方插足而離婚的。如果是這種離婚方式,將來兩個人見了面,恐怕和前面第四種的感覺是一樣的,那就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還是眼不見心不煩,轉身而去吧。

上面所列舉的,就是最常見的離婚方式,針對不同的離婚方式,兩個人見面後的表現也不一樣,大家可以注意一下,看我說的對不對,歡迎評論。


驕然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截止目前為止,我還沒有這樣的遭遇,所以沒有身臨其境的感覺。但我可以試著回答此問題。因為身邊不乏離婚之人。

有一對夫妻,男的比女人大11歲,婚後生下一男一女。男人家暴,女人在女兒一週歲時,把三歲兒子留給婆家,毅然決然帶著女兒離了婚。

後來兩人各自再婚,期見沒有再見過彼此。

女人和現在的丈夫又生了兩兒子。小兒子無所事事,又惹是生非,而和前夫生的大兒子卻是事業有成,生意做到了外省。於是就想著讓他幫一把同母異父的弟弟。

這就難免要見前夫的面了。三十年未見,再見,是一種什麼心情?

她說:“還是恨!”

我不知道離婚這麼多年,為什麼一點沒釋懷,一個“恨”字,泛起內心深處多少回憶波浪。



再說一對小夫妻。

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戀愛結婚。

洞房花燭夜,為了蓋誰家的喜被吵了起來,各不相讓。新娘一氣之下當晚回了孃家。

一星期後,宣告離婚,這真的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太奇葩了吧?

兩人再見,形同陌路。私下問之,一個說,沒有複合可能;另一個說,如此心眼小,但願此生不再見。

能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以往的感情一筆勾銷,如果聯繫,也是不得不要商量孩子的事吧?

世間萬物,唯有感情,說不清,到不明。

繁花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

日暮東風怨啼鳥,落花猶似墜樓人。

――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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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5.


吳萍吖


領完離婚證的那一刻起,就徹底的結束了,就算在以後遇到,也只是個陌生人,我離婚一年後在一家超市購物遇到過前妻,她跟我打招呼,我禮節性的回應她一下,當時她老公也在她身邊,她老公也認識我,他看我的眼神感覺自己很牛逼的樣子,我心想,你老婆都被我睡了十幾年有啥好牛逼的呢……


擾你腳板心


離了婚就形同陌路了。遇到了也波瀾不驚沒什麼感覺了。最好是死生不復相見。我是這樣認為的。一個你愛過的人卻讓你痛苦了一輩子這種人雖然是活著但在心裡以經死了。我對孩子他爸就是這種感覺。眼睛不要看到,心裡不要琢磨,嘴上不要講他是最舒服的。犯了哪一條就是晦氣。我最害怕的是晚上夢到了他,那是我最不開心的事。可是我又主宰不了自己做什麼夢。說真的,我就是夢裡遇到孩子他爹都覺得晦氣。夢裡他都沒有讓我開心的事。也許他在我的生命裡一輩子都是個陰影了。直到今天我都很痛苦。有時睡覺之前會對自己說:但願今晚做個好夢吧!真的,現實生活裡不能實現的另我向往的事情晚上做做夢也是好的,儘管它是一個夢!



北方有佳人1490407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我雖然沒有經歷過,大概分析了一下,可以分三種,中國式的離婚,美好開始,打過鬧過,離婚收場,再見到對方如怨家聚頭,因愛生恨,如果聽到對方再婚了,會說哪個瞎了眼的這樣的都敢要。

第二種是氣頭上離婚的,因為一件小事,或一句過火的話,說離就離了,氣消了後悔了,這種人想起對方時,光想對方的長處,得到時不珍惜,失去後悔也來不急了,如對方再婚,肯定心裡也是酸酸的,心裡反應強烈,吃醋是難免。

還有一種佔少數的是和平分手的,再見到對方比朋友還近,聽說對方再婚會互相祝福的,願你過的比我好!


浮萍137366246


不少人認為夫妻離婚就一了百了,老死不相往來甚至連面也不想見好象是多麼的天經地義。其實有這種想法的,說明恨還在,或者說內心深處仍有愛在。再見到對方時,感覺當然受內心愛、恨情緒的影響了。曾經精神之愛、肉體之愛融匯一體的兩個人,即使離婚了,也是不容易彼此忘記的。如果中間還夾有孩子的牽扯,就更難以忘懷了,情緒會更加複雜、多樣。不管怎樣,對方都是自己人生長河的一部分,歷史書總有幾頁會書寫兩人的曾經,不管是痛苦不是輝煌……消除不掉的,於是懷念、興奮的有之,討厭、迴避有的有之,想通了,平淡了,大大方方的也有之!最好的感覺是,不愛了,也不恨了,祝願對方一切如意,再見面就如老朋友見面一樣,款款而來,優雅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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