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藥採購開始了,這些變化醫師要知道

新基藥採購開始了,這些變化醫師要知道

今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正式施行,多地開始採購。

這麼快,新版目錄就已經開始影響我們了。

新版基藥目錄,已經開始採購

為確保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多地發文要求,今日起,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執行新版基藥目錄,並啟動採購。

山東

10月31日,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魯衛辦字〔2018〕162號),要求全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自11月1日起全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

新基藥採購開始了,這些變化醫師要知道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已會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掛網藥品信息進行了相應調整,在省平臺掛網的新版目錄內的藥品均已明確標註“國家基本藥物”屬性。

河南

10月31日,河南省醫藥集中招標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率先發布685新基藥目錄執行通知,要求醫療機構不得超過掛網限價採購。

新基藥採購開始了,這些變化醫師要知道

除了山東、河南之外,還有重慶、內蒙古、海南等地也發文稱實行新版基藥目錄。

基層醫生用藥,一直以來都受基藥目錄的限制,一是受制於基藥目錄品類的限制;二是受制於基藥使用比例的限制。為解決這些基藥目錄執行過程中不完善之處,很多地區放開非基藥目錄的使用比例,甚至前段時間還傳出某省停用基藥目錄的消息。

基藥目錄到底會走向何方,新版的基藥目錄又會對我們臨床醫師有什麼樣的影響?這些疑問也許我們能從近日國家及地方政策的動向上尋找出答案。

第一、省級基藥目錄不再增補

之前,各地方會在國家的基藥目錄中增補一些品種,然後作為省級基藥目錄供各醫療機構使用,但這次從地方執行上來看,地方不再增補藥物。

今日,山東省就明確表態對於未納入新版目錄內的原“山東省增補藥物”,不再保留其“基本藥物”屬性。

接下來,將會有更多省下發文件,不再對基藥目錄進行增補,這也是符合國家對基藥的指導要求。

9月,發佈了《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文件,就提到完善目錄調整管理機制——原則上各地不增補藥品,少數民族地區可增補少量民族藥。

這也意味著,新版目錄的685類藥品將成為基層醫生臨床應用的主要品種,所以,大家要儘快熟悉這些品類,也不要對省級基藥目錄有所期待。

二、基藥目錄指導性作用只會加強、不會被淡化

隨著各地對非基藥使用比例的放開,很多人都在猜測基藥目錄會不會被瓦解了?淡化了?其實不然。

衛生健康委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解讀裡提到這麼一句話“基本藥物是臨床首選、優先使用的一線藥品,隨著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斷深入,從保證供應、指導臨床合理用藥角度,基本藥物目錄的指導性作用只會加強、不會被淡化。

“本藥物目錄的指導性作用只會加強、不會被淡化”這一目標在執行中也有兩個措施,包括動態調節基藥目錄,擴充藥品,保證臨床必需;包括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

這些方向將直接影響著接下來醫生的用藥:

1.修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

據公開信息表示,基藥目錄出臺後,下一步,國家衛生健康委修訂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大力推動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堅持調入調出並重,持續完善目錄品種結構和數量,切實滿足疾病防治用藥需求。

2.基藥目錄適用性從基層走向全國

按照近日各地對基藥目錄的執行上來看,各級醫療機構使用基藥的比例這一項規定還會繼續強化,如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將根據2018年版目錄使用情況,每年另行制定對區縣和委屬醫療機構基藥使用比例指標要求,納入年度重點督查評價指標體系,與基藥補助掛鉤。

並且,《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也提到: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以省為單位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斷提高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量。

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進行標註,提示醫療機構優先採購、醫生優先使用。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作為處方點評的重點內容,對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

所以從這方面來說,未來,不僅基層醫療機構要優先使用基藥,大醫院也要優先使用基藥;而從新基藥目錄擴充上看,有的品種是醫保目錄沒有,但基藥目錄有的,也有上千元的抗癌藥進入基藥目錄,所以基藥目錄已經不再是低價藥的標籤了,而是向著臨床必需走下去,它的適用性將會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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