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山:起訴首例縣監察委移送案件

本網訊(通訊員 萬義聖)11月2日,興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訴。這是興山縣開展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檢察機關起訴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經查,2018年5、6月,被告人陳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百萬元用於個人炒股,因嚴重虧損無法歸還。

案件查辦過程中,該院派員提前介入,與興山縣監察委密切銜接配合,引導收集和固定核心證據,並就案件管轄、取證程序、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提出建議,為監察體制改革中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和高效銜接提供了新的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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