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认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为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提升对幼儿园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合肥市自启动幼儿园(含看护点)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来,各县(市)区督导干部带领专兼职督学走街穿巷,深入公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在幼儿园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标准,按照程序,开展督评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合肥市认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合肥市认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合肥市认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此次幼儿园办园督导评估周期为3至5年。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共194个评估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分为自评、督评、复评等阶段,省市抽查以及国家督查等,督查结果将纳入当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之中。

合肥市认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