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

青澀島嶼


這方面還是要看具體的細則,也就是房產稅出臺之後的明確要求,對你擁有房子的實際影響有多少。

現在網絡上比較受到廣泛認可的制度,其實就是實行“免徵點”,同時,按照房屋面積累計疊加。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個人房產的“免徵點”是70㎡/每人,那麼戶口本上如果有三個人,就意味著≤210㎡就可以不用繳稅,這跟你有幾套沒關係,如果你有10套21㎡的房子,當然也不用繳稅。

至於徵稅的方式,應該是按照“免徵點”的基數來疊加,比如你家戶口本還是三個人,那麼210㎡及以下不用繳稅,211㎡-280㎡之間的數量,就按照“面積*評估價*稅率”來計算。

比如你家是260㎡的房子,多出來了50㎡,評估市價為10000元/㎡,該部分的說率是1%,那麼,你每年交的稅就應該是5000元。

而疊加方式,應該是每個“免徵點”基數的比例進行疊加,比如每70㎡疊加一次。按照上面的例子,比如211㎡-280㎡之間是1%,281㎡-350㎡之間是1.5%,351㎡-420㎡之間是2%。

按照這個來計算,比如你家有420平米的房子,就相當於“700000*1%+700000*1.5%+700000*2%”,然後你每年的稅大概為3.15萬。

而且因為是房子越多,累計的疊加點也就越高,那麼當你有1000㎡房產的時候,一年交個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稅並不誇張。

當然,以上所有數字只是為了舉例子,具體執行的時候還不知道什麼樣。

不過,隨著房價越來越高,再加上房產稅勢在必行,肯定房屋的持有成本會劇增。至於很多人提到的空置稅,這方面的事兒連影都沒有,所以暫時不用擔心。


那麼,如果你有多套房產話,確實需要考慮賣掉的問題了

因為目前在房價控制這一塊,很多人認為不會降,這方面筆者也懶得辯論。但是,再漲的可能性也不會大了,因為《人民網》發佈了這樣一篇文章。

說實話,以前通常是“遏制過快上漲”,而今時今日這個信號,意思是想要把房價凍結。凍結的方法很簡單,參照《人民日報》2018年7月23日頭版的一篇文章:

這個信號已經很明確了,如果有人還是不信,非要現在投資入局,最後砸手裡,就只能怪自己太聰明瞭。

至於剛需買房子,如果錢夠、壓力不大,可以直接買了。如果壓力太大,等一等也無妨,反正局勢已經定下來了。

咱們繼續說回房產稅。

因為不會再漲了,所以持有房屋的意義可能只有貨幣保值。但是,隨著房產稅的到來,就意味著房屋持有成本的提升,到時候貨幣保值意義,是否能夠抵消持有成本的消耗,這還真是一個未知數。

但是有一點可以明確說明,如果你很多房子的話,考慮到疊加因素,在加上投資收益優勢的降低,其實是可以考慮出手的。

因為留著也是留著,房價會被凍結,不再上漲,所以除了出租之外,也賺不到太多錢,到時候一收稅,恐怕持有多套房屋的人,很有可能出現恐慌性拋售。

還有按照筆者一開始計算的方法,如果你真的十套房子的話,可能幾年的稅就能收走你一套。

所以,這種情況下,趁著房價還在不錯的位置,不妨抓緊時間賣掉,縱然現在房子不好賣,兩年怎麼也能賣出去吧?

另外,兩年之內抓緊時間多生一個孩子,也能少交不少稅。

還有一件事兒大家要注意,全國不動產登記已經聯網了

相信很多人都換了大紅本了,如今一聯網,就意味著你在外地的房子,也會被計入到稅務徵收的範疇之內。

所以,一些朋友在外地的度假性投資房產,也可以考慮出售,畢竟你一年也去不了兩個月。

還有,也要問問父母有沒有買候鳥養老的住宅。筆者在北京做養老的時候,發現院裡老人在候鳥住宅上,至少人手一套,而且大部分是在海南。如果你在父母的戶口本里面,那麼這些住宅的面積也會統計在其中。

再一個,也要奉勸那些總覺得家花不如野花香,並且真正付之行動的人,還是早點把那些房子處理掉,要不然一登記,很可能出現家變。

而全國不動產登記的聯網其實也釋放了一個信號,那就是房產稅真的不遠了。

要收稅,必須要明確收稅對象到底有多少資產,那麼下一步,就是推動不動產的登記工作。

說實話,現在還有很多人沒換大紅本,特別是買房早的人。

一般新房肯定是大紅本了,二手房交易也得有大紅本才行,城鎮化的發展,也解決了農村建設用地問題。

所以,下一步還會是城市化持續改革,通過土地管理或者銀行來調節登記工作,這一事項,想必2019年初就會執行。同時。2019年也會出臺相應的細則,或者以意見徵詢的方式把房產稅的部分細節公開。

所以,筆者還是覺得,有多套房產的話,特別是很多那種,還是現在出售比較好。因為一旦公開細節,就會有人選擇拋售止損,那市價就會受影響,只是不肯定影響的大小罷了。

而且還有一個因素,我們一二手房價格其實存在普遍的倒掛,如果假設現有的倒掛現象是不合理的,那必然會出現市場的自我修正。

北京其實已經實現了房價倒掛的市場性調節,比如周邊房價高於八區的狀況,全部因市場因素而得到了修正。所以,對於持有很多房子的人來說,這也是一個風險,不得不考慮在內。


還有,要糾正一個誤區,那就是有人覺得房產稅的成本可以轉移

首先,房子越多,收的稅就會呈幾何倍數的增長。所以,很多套房子的人,不要想著轉移,縱然出租價往上提,也達不到止損的功效,只能讓週期內的損失變低。

而且房租上提很難控制,一旦房租漲得過高,就有可能出現長期空置,算下來還不如不漲呢。

另外,當房產稅確立之後,很多房子的人,到時候再出售也做不到成本轉移,因為到時候賣房子的不止一家。因為剛需其實不是很多了,現在的房價年輕人根本買不起,想要實現快速止損,就必須符合買方的心意,也就是降價。

亦或者還有一種方式,那就是等著買方成長,等他們買得起了再賣,可是這其中還收受到成本的影響,收取的稅額本就不斷提升著你的成本。

如果你還想哄抬房價讓自己賺更多錢的話,就必須要考慮到需要房子的人根本買不起,買得起的人已經有房子了,甚至可能比你還多。

而隨著哄抬導致的評估價格提升,持有成本將會加大,這等同於強迫一些人恐慌性拋售。這種情況下,你可能賠的更多。

另外,有些人希望把房租提升,這樣僅有剛剛超出免徵點的人,就可以實現止損。

這種情況除非一線城市,以及二線中非常發達的城市,也就是所謂的準一線,只有這些地方能行得通,因為需求大。

除此外,其他城市想都不要想,因為本來收入就不高,以筆者現居住的煙臺舉例,普遍收入也就四五千,雖然很多統計都說六千多,筆者一直覺得那些說六千多的,根本沒辦低於個稅起徵點的人算進去,而且相關數據連統計人數都沒說,根本沒法相信。

確實普遍情況就是四五千,六千都少見。那些站在風口的可能多點,比如送外賣,可是送外賣雖說有機會賺一萬,但是有三兩個差評,或者是有幾個遲到,機會就沒了。

而以煙臺的租房價格來說,相對靠近市中心的公寓一千左右,兩居近兩千,然後就是越好越貴,越往中間越貴。而且煙臺物價高,反正比北京和濟南高,其他城市筆者沒生活過,不好對比。

所以,那些賺三四千的外地打工者,在現在的房租格局下,還有混下去的必要,在這個基礎上再加,就意味著觸碰收入天花板了。

他們只能往外走,如果離城市較遠的地方再加,那他們去哪兒?只能回老家了。

老家是縣城的,回去找個工作,還能攢下點兒錢。

老家是農村的,現在城鎮化發展,也有就業崗位,實在不行去臨近縣城,雖然收入肯定不高,但起碼消費和房租低啊。

所以,這就會導致一個問題,當你把租賃成本轉移到租戶手中的時候,租戶乾脆就不租了。

普通二三線城市根本沒有那麼大的流動人口量,至少現在煙臺已經出現的房子租不出去的情況下。

而且煙臺坊間有個說法,“現在平均兩套房子的人比沒房子的還多”,對於這個狀況,其實其他城市也應該差不多。

因為沒有房屋持有成本壓力,租不出去也無所謂。可是當有了成本壓力之後,那些原本不租,租不出去的,再把房子放出來,到時候可能會導致房租下跌。

你可以漲,但是別人全都往下壓,結果就是你租不出去。

當然,如果你住一線城市當筆者沒說,北京租金暴漲之後照樣能出手,因為需求大。

可是,如果北京房屋租金持續漲下去,真的開始逼走人才了,到時候同樣會有手段留住人才,比如補貼,比如干脆建大型公寓,或者是補貼性質的租賃用房。

因為北京不可能因為你想賺錢而讓人才流走。


最後,再說個事兒,還是關於房產稅的

筆者比較關心的問題是房產稅是否會涉及到企業持有房產的徵收。

因為筆者以前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很多盤一開就沒了,縱然是剛需多,也不能多到這個份兒上吧?

後來看了一篇文章,《人民網》8月1日發表的,看下圖:

敢情很多房子都在企業手裡,總價值近萬億,筆者也算不出來到底有多少房,反正應該很多就是了。

如果要進行房產稅的話,是否應該對這種行為有所遏制?不用太多方法,只需要正常收稅就可以了,哪管起徵點非常高,疊加比例非常低也行,只要讓他們把房子放出來就好。

一旦這些上市公司把房子放出來了,就意味著房價真正迴歸理性了。


小言詹詹


對於這個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塗勁軍認為:

房地產稅的新聞總是觸發公眾的神經。

今天財政部長在人民日報的撰文又一次引發討論。 而這次的撰文明確了重要的幾個信號: 1、明確了未來將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 2、降低交易稅; 3、將通過立法程序確立,時間節點在2019年到2020年。

這是目前為止,政策方面比較清晰的一個信息,而且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閉幕日發佈,明確釋放的是一個信號。

按照上述信號,房子越多意味著房地產稅被徵收得越多。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以避免被徵收過多的稅呢? 要從兩點來看,首先是你多餘的房子到底有多麼多?是否進入到被徵收的範圍,比如起徵點是3套以上的房子,那你只有3套房子,完全就不必考慮是否賣掉的問題。

其次,房地產稅是否能夠讓房價下跌?稅收多會影響價格嗎?筆者認為是一個偽命題。進口車的進口稅就很高,會影響進口車的價格下跌嗎?白酒的稅也很高,會影響價格下跌嗎?在市場體制下,價格是由需求來決定的。任澤平曾經說過,房價的決定因素主要看這個地區的人口流入、土地資源是否萎縮等因素。在中國城市化尚處於初期的階段,人口仍然將不斷進入大城市,對房屋的需求仍舊旺盛。這決定了房價不會因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而下降。

有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徵收房地產稅不僅不是為了打壓房價,反而是希望房地產稅和房價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因為高房價意味著這裡的住房需求大,為什麼住房需求大,因為這裡的社區服務、教育水平、公共衛生等各方面服務比較好,大家願意來這裡住。 那麼你如果只是擔心自己的稅負過重,而趕著在房地產稅徵收前將房屋賣掉,沒有看到未來房價的增長空間這個因素的話,那就是有點倉促。

我們是否賣掉房子,重點還是看自己是否對現金的急需,或者看對未來市場的判斷來分析,而不能單純認為不想多交房產稅而賣掉。


每日經濟新聞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認為房地產稅應該是房產稅;在開徵房產稅前,是否把多餘的房子賣掉,要具體看房產稅率的高低及房子升值潛力的大小,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房產稅稅率高,繼續持有房產的成本太大,或者高房產稅率實施之後,繼續持有房產會導致虧損,肯定在房產稅率實施前將房子賣掉。具體衡量方式是將多餘的房子租出去,如果所得租金能覆蓋房產稅支出,那麼可繼續持有房產,不要著急賣掉房子。

比如某人持有兩套多房產,每套房產一年需要交納24000元房產稅,兩套房子需交納48000元房產稅,而如果每套出租租金收入可超過24000元甚至是34000元或44000元,那麼兩套房子可繼續持有。反之亦然。

同時,還要看房子所在城市及所在區段,如果是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或其他準一線城市,增值空間潛力極大,哪怕房產稅再高也暫時不用賣掉房子,因為持有房產可能因交納房產稅暫時增加了持有成本或支出,但未來房價上漲所得可覆蓋所交納的房地產,多餘的房子也可以不賣。

比如一個人在北京有一套多餘的房子,100平米,現在值500萬元,每年需交納2萬元房產稅,交納10年房產需可能需要20萬元,而10年後這套多餘的房子可能會達到800萬元甚至1000萬元,那麼這套多餘的房子堅決不能賣掉。

而如果多餘的房子所在城市經濟活力不足,或所在區段不佳,房價可能會下跌,繼續持有會導致虧本,這樣的房子也必須賣掉。我就說這麼多了,不足之處請朋友批評指正。工作、生活快樂!


財經深思


這個問題你要怎麼看,如果是之前像重慶、上海等試點房地產稅開徵,擁有大量房產的人也不用太驚慌,因為上海版的房產稅是對大面積的增量房徵收房產稅,而重慶版的是對存量豪華別墅徵收房產稅。這對於投資性購房者震懾力並不大。


但是現在不動產信息登記制度已經全國聯網,這一方面說明,囤房者手中有多少房產,只要一查詢就可以查到,很多炒房者一旦隱私被暴露,就會選擇賣掉名下房產。


另一方面,為房產稅的開徵鋪平了道路,這意味著在房地產的保有環節要開始徵稅,未來是囤積房產越多的人,就要徵收更多的稅賦,相信在未來二三年內房產稅將會有實質性的進展。所以賣房子就成為了擁有大量房源人的必然選擇。


過去之所以房產稅試點的兩個城市並不能讓房價下跌,主要是房價一直處上漲期,而現在是下半年房地產調控將由一二線城市蔓延至三四五線城市。


此外,重慶和上海這兩個試點房產稅的城市,無論是稅基還是稅率,都是心太軟,無法對炒房者在房地產持有成本購成實質性提升。當然,還是全國不動產信息沒有聯網,炒房者擁有幾套房源的信息無法查詢得到。


而如今是不動產信息登記制度有了,房地產將在下半年面臨較大調控,而房產稅將在全國範圍內擴圍,將會給人們炒房帶來很大的影響。未來二三年房地產稅將可能會在全國鋪開,所以現在趕緊在高位拋掉多餘的房子還是明智之舉。


不執著財經


房地產稅的開徵,雖然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種種跡象表明,它正在一步步地推進著。

最新的消息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全面運行階段。

簡單的說,房地產市場的基本狀況將變得更加明晰與透明,“家底”開始明朗了,那麼房地產稅開徵的一個基礎性支撐就有了。

此前,今年兩會明確啟動房地產稅立法。房地稅的落地,只能說是板上釘釘,差的只是時間表。

房地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這個問題是有點意思,說深點,就是有點杞人憂天。

首先,什麼是“多餘”現在仍是個懸案。房地產稅肯定會有個起徵點,這個起徵點是多少面積,或是多少套房子,不好猜,猜了也僅僅是白猜。

其次,在政策明確之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關鍵還是取決於房子的地段、公共資源以及升值程度,以及有沒有用錢的需要,還有能不能有更有價值的投資方向,而不在於房產稅本身。

從現在價值回報來看,炒股、炒金,還有理財,收益率大概率的是來不過炒房。也許你想像李嘉誠一樣不賺“最後一個銅板”,但你真的想這樣做時,很可能是想多了。李嘉誠賣掉內地的房地產,但他有明確的投資方向,且這個方向他認為未來收益會更好。

第三,房地產稅對房價有多大的影響,現在也說法不一,有人認為很大,有人認為不大。稅收很可能不會影響房價,但會影響你要或不要持有那麼多房子。進口車稅減了,進口車價確實降了,但是房子不一樣,它是需求決定價格的一種商品,有需求房價基本會漲,需求有限房價終究是會跌的,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城市出臺政策搶人,這才是真正的房地產救市。

最後,如果你的房子都在人口淨流入的一二線熱點城市,那就沒有提前把認為多的房子賣了,直到目前為止,房子還是跑勝CPI,跑勝貨幣貶值的最好資產,沒有之一。何況它在戰勝CPI與貨幣貶值之餘,還有不小的價值提升。

最近聽到一個說法,很是受到些振動,這個說法是這樣的:到了老的時候,沒有自己的房子,還有沒有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七老八十的老人。答案每個人心中都有數。在某種意義上,房子實際代表著我們尋找到的未來保障,包括我們變老的時候。

最後這話有點跑題了。見諒!


波士財經


房產稅對房價到底有沒有影響?

現在呢,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影響巨大,會導致房價的暴跌; 另一種則認為毫無影響,房產稅的成本可以轉嫁到房租裡去。

這兩種說法,都比較片面,我覺得,房產稅的推出,對有的房子毫無影響,對另一部分房子則影響巨大一一這其中的研判標準是,你的房子能否租得出去?在哪些城市?在什麼樣的區位?

對租得出去,尤其是一線和二線熱點城市的房子,房產稅的推出,對房價的整體影響應該不大。當然,即便是在一線和熱點二線城市的房子,如果所處的位置,過於偏遠,事實上也會產生負面影響的,因為所處位置的過於偏遠,會影響房子的租賃需求。

與一線和二線熱點城市相比,三四線城市的房子,顯而易見,房產稅的推出,會造成房價的下跌空間。因為。房產稅的推出,本質上會造成房子的持有成本,而三四線城市的房子,本來就面臨著常住人口的不增長、甚至流出,也就是說,三四線城市房子的租賃需求本來就偏弱,如果再增加房產稅持有成本的話,必然會導致相當多的房子拋售。

所以說,房產稅推出之前,到底要不要賣出房子?你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盲目跟風,而是要仔細的研究、用心分析。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的房子是在一線和熱點的二線城市,尤其是處於熱點的區域,你不減沒有必要賣,而且假設未來房產稅推出後,部分一二線城市的房價階段性回調了,你反而應該適當加倉。

反之,如果你的房子集中在三四城市,那麼,在房產稅推出之前,除了必要的自住性住房,更多的投資或投機性住房,則應該適當地減倉,否則房產稅推出之後,你既租不出去,而且還要交稅,這又何苦呢?


楊國英觀察


首先我們用公式計算房產稅要交多少?

假如你戶口本上有三口人,現在有兩套房,總面積分別是120和80,合計200平方。現在你所在城市房屋市場價5000一平方。現在我計算你一年交多少房產稅。

首先房產稅有個免稅面積,一般是每個人60平方,三口人就是180屬於免稅面積。200-180=20就是納稅面積。20乘以5000就是計稅依據,一共100000,乘以目前據說是專家叫獸測算的房產稅稅率百分之零點六,一年納稅應該是600左右,納稅負擔率不高。十年是6000,一百年是60000。這個稅收負擔如果與房價和租金比,根本不叫事。



其次,中國人歷來有負擔轉嫁的習慣,你收稅我就漲房租,房租一漲物價就漲,稅控制房價的願望就落空。所以靠稅控制房價目前只是一種理論,效果如何需要實踐檢驗。

房產稅是一種保財力稅,就是說國家有一種穩定的地方稅源,首先發揮的是組織收入的職能,其次才是調節經濟和反應監督的職能,房價的控制不僅需要稅收來調節,更需要土地,城市規劃,百姓需求等多種因素調節。

從目前狀況看,你家庭正常有兩套房可以保證以後家庭風險,物價風險的應對,這種情況不建議賣房因為稅的原因。如果你有三套房或更多,在一線城市需求剛需的情況下,保值的功能強,也不建議賣。如果三四線城市,三套房以上真的留多了沒啥大用,稅是次要,關鍵你的房子如何保值增值都不會有多大財富增長,自住和出租都利用率不高。


雨天絲雨


竟然沒有一個人分析到位的。房產稅是否能降房價,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一定會。能降多少,取決於區域房產過剩情況和房產稅收稅力度。一、如果區域房產過剩,你想把房產稅轉移到租房者上,即繼續持有,這是痴人說夢,因為在區域過剩的地方,你不賣,別人會賣,當然有個前提過剩!至於為什麼賣,當房子預期下跌的時候,變現放固定收益都比租房賺的多太多,聽不懂的,你沒必要再浪費時間回覆。二、有人拿試點的說,我只能呵呵,你看看那個試點基數和稅點就是個笑話,真動真格,你靠父母或者拆遷住的100平500萬的房子,每年一個點5萬-10萬,正常租金也就這個數,你到時候看看你是不是要求著爸媽賣房子。三、房產稅作為一種稅種最大的功能就是通過高稅點打壓靠資本優勢壟斷民生而暴富的投機倒把,從而控制房價,同時補貼財政收入。玩過遊戲的都知道,對某種遊戲過關必備的東西,提前買斷鎖倉惜售,就會帶來暴利。而本來房子靠租按理也應擁有正常生活,但國家通過戶口捆綁房子,再通過戶口捆綁社會福利。從而把房子變成更重的使用價值。社會福利保障的基礎是繳稅額度和社保繳納額度,不應也沒理由只捆綁房子。注:目前存在戶口制度的國家有,我朝,朝鮮,還有某非洲國家,(好像還有一個)


眾鑫和創


做了多年的房地產法律服務,對於此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房產稅勢在必行,而且就是最近兩到三年的事兒,不會拖太久了。原因一,擴大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現在地方靠賣地來籌措財政資金,而地越賣越少,開支日益緊張,必須尋找到新的稅源。因為房產稅是地方稅種,所以地方對開徵有積極性。用以彌補土地出讓金日益枯竭的情況。原因二,平衡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讓先買房的人,給後入場的人讓利。大家都知道,隨著市政配套的完善,房子越來越貴,這是後面的人在為先入場的人買單。是老人在壓榨後來的年輕人。房地產稅,用平抑價格的方式來給後面的人補償。原因三,均貧富,進行財富再分配。房子是用來住的。目前房屋持有環節沒有稅,導致大量房屋無法物盡其用,空置嚴重。開徵房產稅之後,可以倒逼這些空置房屋出售或者出租,使其可以發揮作用,避免資源浪費。我經歷過的很多事都說明以前大家買房投資,不是為了出租獲取現金流,而是囤積居奇,就是為了再次出售獲利。雖然沒錯,但是房子不裝修,不出租,不交物業費,不交供暖費,就那麼放著,感覺真是浪費。而很多人連合租都租不起。有種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感覺。具體到你的問題,你要核算一下出售和納稅之間的費用,哪個更划算。我估計稅率不會太高,但是對於多套房的會有懲罰性稅率。

創建於2017.12.16

穎想法律


房地產稅徵收勢在必行!這些城市上榜房地產稅徵收名單!

關於房地產稅,財政部近年來多次強調,徵收勢在必行,只是時間問題而已。而業內更對房地產稅徵收城市名單進行了預測,合肥在列。

關於房地產稅的徵收,房地產行業內專業人士作出一些預測:

1、北上廣深肯定收,這麼多年中國城鎮化發展最大的紅利就落在了北上廣深,你們的房子漲了幾十倍,不交房產稅於公於私都說不過去。

2、東部、南部的核心城市,享受了最好的配套、就業、房價漲幅,也肯定要交房產稅,也算是為配套付稅吧。

3、經濟領先的省份,房產稅的覆蓋城市肯定更多一些。比如像廣東、江蘇、浙江這些。

4、經濟和發展落後的省份會暫不跟進,比如西藏、青海、內蒙、新疆、雲南等,省會都可能暫不跟進和徵收。

5、公開評定為一線和1.5線城市的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漢市、重慶市、南京市、天津市、蘇州市、西安市、長沙市、瀋陽市、青島市、鄭州市、大連市、東莞市、寧波市均會徵收。

6、公開評定為二線城市的廈門市、福州市、無錫市、合肥市、昆明市、哈爾濱市、濟南市、佛山市、長春市、溫州市、石家莊市、南寧市、常州市、泉州市、南昌市、貴陽市、太原市、煙臺市、嘉興市、南通市、金華市、珠海市、惠州市、徐州市、海口市、烏魯木齊市、紹興市、中山市、台州市、蘭州市大多數也都會徵收。除了烏魯木齊、蘭州、長春、昆明、哈爾濱等有可能會在政策上搖擺。

7、海南一定會全省徵收,這麼大的政策紅利從天而降,收點房產稅於公於私都很合理,想想更多的要想買都買不到了呢。

8、所有的首套自住房都不會徵收,包括北上廣深,包括海南,都一樣。

9、三四線城市要分開看,經濟強發展快的地方會徵收,落後地區不會收。

10、小縣城在開始不會收。

11、農村開始也不會收。

12、寫字樓、商鋪、40年產權的公寓肯定收,這些房產從來就不在政策的照顧範圍內,以前不是,未來也不是。

13、雲南的旅遊地產會不會收?有可能開始不跟進,未來會跟進,因為,未來10年是雲南的黃金髮展期,需要大力發展,地產不能停。

14、收不收的前提是一個算賬標準,因為稅收歸地方政府,如果賣地更有錢途,則會放鬆房產稅,如果無地可賣了,房產稅一定會收,這是天平的兩端,所以,在城填化70%以上的城市,房產稅都會徵收,而徘徊在55%以下的城市,大概率,賣地更重要,房產稅不重要。

結語:房地產稅出臺的腳步已經越來越快,手裡擁有多套房產的人們,現在要開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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