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了天使和A輪,最後創業失敗,之前融資的錢需要還嗎?

幾米光陰_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現在創業的人越來越多,想創業的人也越來越多,那麼你知道創業如果失敗,投資人的錢需不需要償還嗎?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創業者和投資人的關係。很大程度上將投資人和創業者之間是屬於合作關係的,也就是說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力,所以雙方實際上是合作伙伴的關係,也就說明兩者的付出是等同的,並不屬於債務關係。這也是為什麼VC是風險投資,是因為投資的風險很大,要自己承擔。

那麼創業失敗了怎麼解決兩者的關係呢?首先要看公司的賬上還有沒有錢。舉個例子,投資人給了你100萬的投資,做了三個月後,該項目無法繼續進行,解散了團隊,這時候如果公司賬面上還有10萬的話,這10萬是需要償還給投資人的。如果公司的賬面上已經沒有錢了,就不需要償還給投資人,也就是說所有的債務問題都是看公司的賬務,和創業者個人賬務無關。

創業是件很難的事情,沒有人能保證一定會成功,但在創業前一定要搞清楚關於創業的知識,保護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正商參閱


規則寫得清楚,創業失敗了,破產了,自然投資的錢就打水漂了。但法律不外乎人情,規則無外乎人情,規則之外總有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在裡面,公司要註銷時,一堆理不清楚的人情全湧出來了。

最近遇到兩位創業者,公司都經過幾次轉型,算之前的創業都失敗了,處理之前的融資各有不同,這裡要區分不同的情況:

1、公司不宣佈破產清算,即便業務完全轉型了,跟之前的關係不大了,都還需要延續之前的股權結構,除非低價收購投資人的股份。

一般而言,創業者都非常感激自己在急需資金時的投資人(機構),他們也不會輕言失敗,而是繼續用原來公司的品牌、人員,之前的股權結構繼續留著,除非自己實在扛不下去了,錢沒了,公司業務沒有任何前景了。

揹著之前的股權而轉型,這類公司要生存下去其實非常難,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下一輪估值太高,很難得到支持。

按理說,之前的公司算完全失敗了。他是在第二次、第三次創業,但這些創業者很講義氣,也可以說死不認輸,就揹負著之前的投資人、之前的股權結構繼續走。


2、重新註冊一家公司,從零開始。

我遇到的這兩個創業者,都無法按照之前的股權結構繼續創業,實在是揹著走不動了。

但新創業時,會對天使投資人做個補償,會送些股份給他感恩的投資人。

我要說的是,這些都是人情的部分。按照規則來講,要送股份也要一視同仁,對天使輪的有交代,對A輪的也要有交代,那又相當於揹負之前的投資人負重前行了。

所以,這時的創業者,一般都是在用人情作為衡量標準,不是按規則來。

正常清算破產,讓上一次的創業畫上句號,走好各種清算法律流程,畢竟投資機構也要有完整的背書,哪些公司算創業失敗消失了,哪些是經過幾次轉型,股份還保留點。


創業失敗了,投資資金就打水漂了,但感情債卻會一直讓你揹著的,且多是創業者自己主動要背,主動會背的。

哪個人會忘記曾經的恩人、貴人呢。

創業呀,七七八八,就永遠難脫離一些人情世故了。


財經作家邱恆明


創業失敗,融資的錢會被基金視為投資虧損和當期募資的資金一起做賬,平衡收益。至於創業公司失敗資金償還的處理規則如下:

1. 按照對賭協議執行

按照對賭協議,創始人承擔協議約定的賠償責任。理論上公司清算的資金,優先支付工資和供應商欠款,然後優先返還風投,再有剩餘則返還股東。

2.公司清算

公司結算,除工資和必要支出,按照優先協議償還投資協議上的第一筆資本。在任何情況下,創業人先燒掉的都是自己的認繳註冊資本,然後才開始燒投資人的錢。如果初期未能完全實繳,則破產清算時要補繳。

3. 償還

等到公司變賣資產後,獲得的資金按照優先級償還投資,或者公司轉讓後的費用按照優先級償還投資。

總結:即使創業失敗了,也要知道創業者是否能夠成功融資其實和過去是否失敗過沒有直接關係,更多的還是你是否能夠準確的抓到一個快速增長的巨大市場的機會。在抓到這個機會之前,你所有的創業主意無非都是準備自己和團隊。



我是農民工“懂事長”李合偉(抖音號:hws666888),20多年創業經驗,非著名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更多有關創業的內容,敬請關注頭條號:合偉說,與我一起聊聊創業那些事!


合偉說


天使輪和A輪都是屬於商業投資,你出賣自己的創始項目的股權和發展過程中的決策權力,你要的是現實的資金支持、資源支持;而投資人要的是你未來的利益最大化回報,這是平等、自由、雙方認同的基礎達成的商業合作,所以,你失敗了,融資的錢不需要還。


但有一點,如果你負債了,那麼你就需要承擔你的股權比例下的債務;還有一種可能,在清盤的時候,投資人會審查你的帳目,如果出現賬目不清或是帳外的資金流動,比如你因為某一筆錢或是費用,無法及時入帳,又無法說清,這種情況發生,那投資人就要追討;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所有的花出去的錢,沒有入帳,也沒有給投資人審過,就是自己想怎麼玩就怎麼玩,結果項目賠了,那麼這時投資人會要說法的,也可以追討時以詐騙罪為上限。


我曾有一位朋友,在接受內部投資後,自己主導公司,投資人根據不知道這些錢花哪裡去了,又沒有清晰的財務報表,結果投資人翻臉了,走了法律程序。總之,就一句話:如果財務沒有問題,就不會有大問題。千萬不要用自己的個人銀行帳戶走任何一筆錢,因為你清盤後,你的個人銀行都可能要打流水明細的,每一筆帳都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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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洪鶴


天使輪和A輪頭子屬於市場的風險投資,理論上是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最後創業失敗是不需要償還投資款的。

但是目前資本嚴重匱缺,資本一方要比創業一方更加的強勢,兩者之間或簽訂一些抽屜協議或者是對賭協議,約定雙方之間的一些保底投資收益和上市對賭,總市值等。

比如約定創業公司不能按時再規定地方上市,創業者就要回購股份,並承擔保底的回收率,很多創業公司約定保底收益會在8%左右。

目前很多創業公司急著在香港美國掛牌上市,部分公司就是有投資對賭協議,資本急著退出獲利了結。

像小米公司在港股上市,也是有對賭協議的,據百家號,小米集團已經完成A、B、C、D、E、F輪優先股融資。小米與優先股股東之間有協議約定,如果公司在2019年12月23日前沒有完成合格上市,則需要贖回。自該日起,公司除F輪優先股股東外的其他優先股股東,或多數F輪優先股股東,均有權要求公司以兩種方式回購——投資成本加年複利8%加已計提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或者贖回時點市場公允價值。價格孰高者為準。


杜坤維


如果你是正常用途,大體上不用還的。

因為創業本身就是有風險的,有資金看中了你的項目,進行的同樣是風險投資,如果你兢兢業業的努力,結果依然失敗,你並沒有需要承擔資金的還款,因為之前你已經將股權出兌給了投資人了,在創業的過程中,實際上是你們共擔風險的。

不過,這個前提是,確實公司是認真的在做事。

如果你的初心就不良,或者運營的過程中,涉及到了損害投資人利益的事,那麼創業失敗後,投資人自然是有可能走法律程序討說法的。

比如你的資金賬面上,資金進出流向混亂,甚至明顯的私吞公款等等,未來都可能面臨法律的追討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是在創業,那麼我覺得有句古話,可以對於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

“人間正道是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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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茄金融狗


還是不用還,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什麼天使風投者在一開始的風評就會考慮到。不會拿錢錢打水漂,投進來的錢每花一筆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核,不是你想花就能花的。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項目或公司真做大了,贏利了,大頭肯定是人家的,按出資比例,壓根就沒什麼話語權,不聽話,控制不了你,撤資!這是最要命的,除非爾有過人之處,產品和項目是塊肥肉,看上的人多。其他也就是作小,受氣的命,俏江南就是一個個案,融資上市,到最後老闆創始人都出局了,就如找人說媒 建房,提親,彩禮等啥都花了,結果入洞房的不是你。

這年頭套路也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互鬥法,就看誰本事道行高了。


桃花山莊莊主


這個問題要區分你融資的時候,與投資者之間的協議如何簽訂的!

1,如果是直接收購股權或者增資擴股的,並且沒有其他條件約束,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不需要歸還投資款的!雙方在公司破產的時候,按照股東的股權大小處理債權債務!

2,但是如果在上述融資的時候,是附加了回購條款或者對賭條款,那就要看具體合同細節,這個時候,就可能會發生賠償問題!

3,如果投資款是屬於貸款或者借款形式(有時會用股權形式存在),貸款對象是法人代表或者某個股東,那麼在公司破產後,那還是必須歸還投資款的!


飈的職業裝


主要看投資條款清單:

1、投資人的退出渠道

投資投資期限?投資回報率?退出方式?

2、業績承諾與對賭條款

有沒有業績承諾?對應的對賭條款是什麼?(案例看俏江南)

3、回購承諾

創始人有沒有給投資人的回購承諾?具體內容?

4、公司清算條款

投資人有沒有清算優先權?具體約定?


走幾步計劃


這個問題很無腦!投資和借款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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