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1市3名村幹部被判刑!

近日,懷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2005年被告人郭某、宋某、範某在協助懷安縣柴溝堡鎮政府從事退耕還林工作時,分別利用各自擔任第十屯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副書記、村會計的職務便利,共同協商將村委會公開拍賣剩餘的耕地私自承包,並冒用親屬名義退耕還林,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共計271540元。其中被告人郭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106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135680元;被告人宋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56.14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71860元;被告人範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50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64000元。

三被告人冒用親屬名義退耕還林,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且屬於共同犯罪。最終判決被告人郭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被告人宋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範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三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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