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珍珠河社區的83歲高齡老人陳某在兒子鄭某摻扶下到珍珠河社區群眾工作部,反映母親在生病之前一直與自己同住,母親生病後,其弟將其接回。近期弟弟對母親不孝,導致不願意與弟弟同住,希望社區調解老母親的贍養問題。
得知情況後,珍珠河社區工作人員不忍心看著兄弟間為撫養老人而發生糾紛,社區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社區工作人員認真聽取陳某想法,充分尊重其意願,擺實例、念情懷、說法規,兄妹四人終於達成贍養協議。一、陳某生老死葬由鄭某負責,其他子女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自願給予老人零花費用,其中鄭某弟弟同意每月給予1000元,每月月底前支付;二、陳某生病期間產生的大額費用報銷後的自費部分由四個子女共同承擔;三陳某在鄭某家生活期間,其他子女可以隨時看望,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其正常生活。
調解成功後,老人滿含熱淚的說:“太感謝你了,我家的家務瑣事,經你們一調解,從此我再也不會因為我的贍養問題再糾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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