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首例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當庭宣判

2018-11-03 09:40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許梅 通訊員 楊楊

宁海首例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11月2日,記者從寧海縣檢察院瞭解到,此前該院提起的嚴某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於10月29日下午在寧海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檢察官分別以公訴人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職務。

2017年12月28日中午,嚴某先後至寧海縣某地附近林子,用氣槍獵殺五隻野生鳥類,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獵殺的五隻鳥類中三隻系山斑鳩,一隻系雉雞,一隻系蒼鷺,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今年9月17日,寧海縣農林局出具情況說明,確定嚴某非法狩獵一案涉及的五隻野生鳥類的整體價值為1700元。

寧海縣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嚴某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以及生物多樣性,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因被告人嚴某的上述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10月17日,該院依法對嚴某非法狩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寧海縣法院支持寧海縣檢察院提出的公訴意見和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以被告人嚴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嚴某賠償經濟損失1700元。嚴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本次開庭審理的案件,是寧海首例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不僅開啟了寧海檢察公益訴訟的新起點,而且讓廣大群眾更清醒地認識到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等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該院力洋檢察室主任曾國祥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