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有人夺司机方向盘,你上去把他一脚踹开算见义勇为吗?

俊哥的新纵深


那说不上见义勇为,只是对正在行驶中殴打公交司机或抢方向盘的闹事者,为自己的生命及家庭着想,必须及时制止,最直接有效的安全措施就是把闹事者快速制服,即把对方打爬失去行动能力,40公里至60公里高速行驶的公交干扰司机而发生交通事故是以秒来计算的,一旦不及时制止下一秒就是去见马克思了,从此次客车坠江门事件的后效来看,触动了太多人的神经勾起公愤,就算自己有私家车的人,但偶尔还会坐公交的,而且家人,亲戚朋友也会坐,重这一事件做成的后效就是以后面对行驶中殴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时,只要一个人对闹事者动手都会引起全车或大部分乖客对闹事者围攻,因为他们也怕死,对闹事者仁慈就是对自己的伤害,所以日后闹事者随时会面对死亡的威胁,生死存亡之时为了自保才不管对方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婆或大爷,自己活着才是最真实


傲慢大公子1


这一脚踢的好!把肇事者踢倒,全车人就安全了!我们每一个坐公交车人就应该有这种勇气,应该有这种担当,应该有这种责任与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1,这一脚,是正当防卫!

当肇事者在抢夺方向盘时,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是一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你这一脚踢的是犯罪分子,目的就是为了阻止继续犯罪!当汽车在行驶时,有人抢夺汽车的方向盘,它的后果就会导致危害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包括你的生命安全。所以当你给肇事者踢一脚的时候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这就是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哪个律师还要唧唧歪歪认为你是故意伤害?那么它就是对法律的亵渎,他根本没有资格担当律师!

2,如果你坐在公交车上发现有人抢夺方向盘,你踢了抢夺者一脚。我还是要说"大哥,你这一脚踢的好"!你是在制止犯罪,你是在保卫全车人的生命安全,你是在踢犯罪分子,你的行为没错。你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为你的挺身而出,使全车人的生命得到了安全,打击了犯罪气陷!你就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有关部门应当给你表彰,公交公司应当给你经济奖励!

我们每个人不能再沉默了,我们应该果断的站出来,坚决的制止犯罪!如果我们不制止,我们就会像重庆万州坠江事件的15个死者一样,死的不明不白!大家认为我这样讲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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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你救了一车人命,却踢伤了坏人,后果就是,你赔钱加拘留,其他乘客,笑一笑,下车去,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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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分时间情况吧,几年前,我拉扯过一个抢方向盘的醉酒老头,司机报案后,警察了解了一下情况,隔离开纠缠我的老头,还好,那老头没死没伤,不了了之了

回到本次问答中,如果踹了抢方向盘的人,车子在行进途中,甚至高速,应该是认定为见义勇为,如果速度慢,情况不危急,就值得商讨了,这个事情过后,相信法律会偏向制止者,我不是事后诸葛亮,我以前就说过,抢方向盘迟早会出大事,应该刑罚,而不是没什么事就说两句,算了,

再说点相关的题外话,我觉得,为杜绝此类事发生,第一,法律上重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

第二,司机安隔离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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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好说,如碰到象南京那法官你就死定了,他会说,你肯定看这人不爽,不然车上这么多人都没动手,就你动手了。赔偿拘留跑不了的。当年那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不知害了多少好心人被讹诈?碰瓷业空前火爆。


手机用户5500333067


大实话:是不是见义勇为,关键要看这一脚下去踹得有多严重。

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曝光以后,网上出现了一些言论称车上的其他乘客没有人去上前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所以才导致惨剧的发生。确实,如果当这位女乘客殴打谩骂司机的时候,后边有乘客上前给这位泼妇一脚,估计这个惨剧也有可能不会发生。毕竟,司机当时应该也就是一时愤怒,所以才一把方向盘直接将车开入江中。

但是,如果说是从见义勇为的角度来说,通过暴力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做法确实是一个很难把握的度。对方没有受伤,那叫见义勇为,对方受伤了,可能就是故意伤害。这就好比是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有证据证明老人摔倒跟你无关的,那么就不用担心被讹,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摔倒跟自己无关的,只要老人讹诈,基本就必须负责。

所以,这就回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成本和效果的问题。我相信,当时在车上虽然没有人说是上前给这个女泼妇一脚,但是,车上一定有人通过言语去劝架的。这是人之常情,毕竟,现实情况下,就算是见义勇为,那也得是先礼后兵,必须先在语言上占理,然后才会付诸行动。现实中也很少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打的吧。

当然,如果说,看到类似的现象,我们可以直接使用暴力制止,并且,无论对方受伤多么严重,都不关见义勇为者的责任,那么,我相信是会有很多人敢站出来的。但是,现实往往不是这样。

现实就是,还会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女泼妇反咬一口,去讹诈见义勇为者,让他赔钱。客观来说,只要这个被打的人确实被打出问题了,基本上见义勇者都要赔钱。就算是没有被打出问题,那么只要报警了,也会耽误时间,这个成本是很多普通人不愿意承受的。有人可能会说,那总比丢掉命好吧。但是,你要知道,你这种想法是建立在知道这次结果之后的,说白了就是马后炮。当时车上我估计没有一个人会想到会因为这事丢了命。毕竟,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并且,我也可以这么说,下次有这种事发生了,依然会有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无动于衷。这其实不能怪谁,只能是怪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惩罚太轻了。所以,还是希望制度能够健全,而不是指望通过道德去约束。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公交车上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这个时候我们一脚踹开他,应该算是见义勇为。

一、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出手制止抢夺司机方向盘,是一种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为了避免国家、自己或他人免受侵害,可以制止不法侵害。

抢夺方向盘,就很有可能造成车祸,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车上乘客安全,还会威胁到路上不特定人的安全,因此,制止他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二、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并没有人站起来制止这些人,首先是,这种行为违法成本太低,大多是一些没有规则意识的自私之人,要求公交司机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要求,一般司机也不会报警,闹事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出手制止者面临的麻烦不少,如果出手重了,肯定是面临当事者的纠缠,有可能会受到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还好一点,这样正当防卫好认定一些。

三、对于公交车应该安装隔离装置,将司机与乘客分开。在我们这里公交车都是单独驾驶室,乘客是无法触碰到方向盘的。

不过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关键还是从法律规定上加强,从思想上培养规则意识,从行动上鼓励这些见义勇为者。


管律师


自从重庆客车坠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了:

一、立法部门需完善公共交通安全法规,对辱骂、挑衅、殴打驾驶员的行为采取零容忍,遇到这些情况,驾驶员必须在保证客车安全的情况下停车报警,或采取必要措施终止他人的恶意行为,不受防卫过当的约束!乘客制止他人针对驾驶员的恶意行为,有义务和责任予以制止,一切后果由对驾驶员实施侵害的人负责!

二、故意辱骂驾驶员的,拘留15 天,殴打驾驶员、危害行车安全的,判刑3-5年,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负全责,发生群死群伤的,判处死刑!

三、如有条件,驾驶室应隔离保护,到任何人都无法伤害到驾驶员。

公共安全大于天,希望立法部门加快修订,以防悲剧再度上演!


穿着棉袄不洗澡


踹了,你就要赔钱,给人家看病,还要被拘留!所以,不能管!


水岸青青2


我会像这样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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