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乘公交车有人抢方向盘,乘客上前猛揍将抢方向盘的人打死,合法吗?你怎么看?

Y乘风破浪o


先说观点,如果有人抢方向盘,你可以打他,但是一般不能把他打死,甚至非必要的情况下,打伤(多数情况下指重伤)也不行。

首先,如果有人抢方向盘,很显然严重威胁了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可以参考重庆万江坠江事件来看,必须强调,抢方向盘是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此时全车乘客均可以、也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制止这种不法侵害行为,包括必要时对抢方向盘者实施一定的人身侵害行为来制止,比如之前网上爆料的有乘客将抢方向盘者拉开,也有乘客直接脚踹抢方向盘的人。我认为不论是基于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此时主动采取制止行为的人,即使造成了抢方向盘者一定的人身损害,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有人会说,事发时紧急,无法做出精准的判断,怎么能拿捏自己不把他打死或打伤呢?

这的确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但常理上的评判标准还是要有的。比如别人作势要去抢方向盘,你明明可以拉住他却没有,而是选择一刀砍死他;你明明已经控制住他却一直对他进行殴打,最终把他打伤。法律不过常理,常理上也会觉得这明显是超过必要限度的。

任何情况下,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不能被滥用,不能成为我们肆无忌惮的伤害别人的理由。抢方向盘的人的确创造了高度的危险,但是如果我们已经制止了他的行为,就决不能再肆意加以侵害。否则就是泄愤,而不是维权。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从人情上来说,打死没毛病,因为抢方向盘很可能让一车人殒命,这样的举动无疑是从大众眼里的“英雄”举动。

但是从法制角度来讲,如果赤手空拳将人打死,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的,如果抢方向盘的人已经被制止,不会再有危害司机和全车乘客危险的行为。

那么如果这个时候还继续对抢方向盘的人进行施暴,那么这里面就参杂了个人行为,即对方已失去危害能力,但己方并为放过,还继续进行暴力打击,那么可能就会构成犯罪。

所以我认为,当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但不可因为个人泄愤而导致一些较为严重的后果。


鸡汤喝多已中毒


不应该打死,但必须制止,这几天网友评论留言最多的一句话是,以后坐公交车,谁打司机机我打谁!打不一定是唯一选择,但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站出来。如果真的有人因为威胁到公共安全被人意外打死,也不能以故意杀人处罚,毕竟是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在先,但防卫有度也是应该提倡的。


心有沉香10


如果是我说,就合法!救全车人于水火!如万州公交车伤亡多惨!就是没人上前打死抢方向盘的老妖女!死者多冤!


张brother95118541


怎么会这么问?这好像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啊,这哪怕就是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不合法的吧。

作为乘客,上前阻止拉开这个抢方向盘的乘客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但是一上来就直接猛揍,这样看起来是解恨也解气了,但是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许的。法律倒好像是个正人君子一样,讲究先礼后兵,直接来兵的肯定是不行的。


夜雨悄悄


公交车上放几条麻绳,如果有打公交车司机的,其他人一起将它五花大绑捆成粽子一样的就行了。打的话,打死当然太重了些,但如果是不小心失手打死的,我觉得应当按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论处,毕竟那人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全车人和自己的性命了,哪有不奋起还击的道理?!


西雁76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支持乘客們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痛打搶方向盤的人,但是絕對要掌握好尺度,乘客們制服歹徒后可以把它捆綁起來然後報警,由警方來處理它,我不贊同把它打死的觀點,我們不是执法者,并不具俻执法權,如果我們因一時的激憤与衝動打死了人,我們同樣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北方雪野一樵夫


乘客怎么不愿意都不能和驾驶员发生冲突,更不能抢方向盘。方向盘撑握着所有乘客的生命!所有乘客都有保护生命安全的权利。个别乘客发生骚乱,任何乘客都有权制止其行为。可以团结起来说服,调解直至暴力控制。任何乘客和在行驶中的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或者抢方向盘都是违法行为!提醒:所有乘客乘车途中,为了自身的安全,遇到安全问题千万不能等待。因为生命只在分秒之中。


佛在心中196779254


不合法,但是合情合理,建议修改宪法。


圆通弥勒佛


打死绝对不行,到时候还得坐牢赔钱连累家人,尽全力把胡闹的乘客拉开,不让他干扰司机开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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