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欠債不還 警車開到學校


9月25日下午,八公山區法院執行幹警駕駛警車來到淮南市某中學,將正在上課的被執行人李某拘傳至法院,面對執行幹警耐心的解法釋理,李某最終一次性支付34542元將執行款清償完畢。

2014年11月王某向淮南市某銀行貸款30萬元整,由李某、常某、陳某共同擔任擔保人,貸款后王某一直按時還款直至2017年9月王某生意失敗沒有能力繼續還款銀行多次催促無果,2018年5月銀行將王某以及李某等三位擔保人起訴至八公山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王某歸還銀行本息共計34542元,李某等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后王某遲遲沒有履行還款義務,而且與妻子前前往外地工作幹警始終聯繫不上,三位擔保人中的常某自案件審理階段開始就沒有出現,銀行所提供的聯繫方式也早已銷戶,而陳某與王某為合作關係生意失敗後也早早前往外地工作,只有李某一直在淮南工作生活經執行幹警瞭解李某與王某是親戚關係,李某表示一定會規勸王某回來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王某一直沒有出現李某也開始對躲避執行幹警。

於是幹警來到李某的學校得知李某正在上課,為了不打擾學生的課程,執行幹警在李某的辦公室等待將下課的李某拘傳至八公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對其解說了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必要性,以及拒不必履行所要面臨的嚴重後果,最終王某一次性支付34542元清償所有執行款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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