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欠债不还 警车开到学校


9月25日下午,八公山区法院执行干警驾驶警车来到淮南市某中学,将正在上课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的解法释理,李某最终一次性支付34542元将执行款清偿完毕。

2014年11月王某向淮南市某银行贷款30万元整,由李某、常某、陈某共同担任担保人,贷款后王某一直按时还款直至2017年9月王某生意失败没有能力继续还款银行多次催促无果,2018年5月银行将王某以及李某等三位担保人起诉至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归还银行本息共计34542元,李某等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与妻子前前往外地工作干警始终联系不上,三位担保人中的常某自案件审理阶段开始就没有出现,银行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也早已销户,而陈某与王某为合作关系生意失败后也早早前往外地工作,只有李某一直在淮南工作生活经执行干警了解李某与王某是亲戚关系,李某表示一定会规劝王某回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王某一直没有出现李某也开始对躲避执行干警。

于是干警来到李某的学校得知李某正在上课,为了不打扰学生的课程,执行干警在李某的办公室等待将下课的李某拘传至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解说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必要性,以及拒不必履行所要面临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一次性支付34542元清偿所有执行款案件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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