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带路到单位 被执行人现身还款

8月27日,八公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龚某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工作的单位,最终迫使王某主动现身归还欠款。

王某原材从事装潢生意2017年2月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龚某借款44000元,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王某却没有还款,2018年4月龚某将王某起诉至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法院案件进行调解,王某从2018年7月开始每月归还2000元直到欠款还清为止,但王某迟迟没有履行协议,龚某对欠款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干警多次联系王某,王某的电话关机干警多次来到王某的住处也找不到人,考虑到龚某与王某两人原是好友,于是干警找到龚某希望其能多提供一些王某的线索,交谈中龚某提到王某曾经在淮南某工厂工作过引起了干警的注意,原来装潢生意并非王某的主业,只是其会些装潢的手艺所以在工作之余接些装潢的活增加收入,于是在龚某的带领下干警来到王某工作的工厂找到了王某的领导,王某因工作上出现失误现处于开除留用阶段,已经有几个月没有来上班了,干警让王某的领导联系王某,电话中王某知道干警已经找到了工作单位去,立刻表示当天下午就去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到了约定时间王某早早的来到法院,在干警的调解下双方顺得达成协议王某首先归还龚某4000元欠款,其余每个月月底之前归还龚某2300元,直到欠款全部清偿完毕为止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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