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帶路到單位 被執行人現身還款

8月27日,八公山區法院執行幹警在申請人龔某的帶領下來到被執行人王某工作的單位,最終迫使王某主動現身歸還欠款。

王某原材從事裝潢生意2017年2月因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向龔某借款44000元,但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王某卻沒有還款,2018年4月龔某將王某起訴至八公山區人民法院,法院案件進行調解,王某從2018年7月開始每月歸還2000元直到欠款還清為止,但王某遲遲沒有履行協議,龔某對欠款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幹警多次聯繫王某,王某的電話關機幹警多次來到王某的住處也找不到人,考慮到龔某與王某兩人原是好友,於是幹警找到龔某希望其能多提供一些王某的線索,交談中龔某提到王某曾經在淮南某工廠工作過引起了幹警的注意,原來裝潢生意並非王某的主業,只是其會些裝潢的手藝所以在工作之餘接些裝潢的活增加收入,於是在龔某的帶領下幹警來到王某工作的工廠找到了王某的領導,王某因工作上出現失誤現處於開除留用階段,已經有幾個月沒有來上班了,幹警讓王某的領導聯繫王某,電話中王某知道幹警已經找到了工作單位去,立刻表示當天下午就去法院協商還款事宜。

到了約定時間王某早早的來到法院,在幹警的調解下雙方順得達成協議王某首先歸還龔某4000元欠款,其餘每個月月底之前歸還龔某2300元,直到欠款全部清償完畢為止至此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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