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正温润人心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既是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的崇高目标和神圣使命,

也是人民法院和广大司法人员对党和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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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故事

近日,本院收到因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异议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杨小文(化名)从北京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写到“终于收到(2018)陕0102民特监1号裁定书,这份长达十页的裁定书,却又是言之凿凿,字字珠玑。从法律依据到立法的价值取向,论述的清清楚楚,有理有据。”

2014年2月郑某与杨小文父亲杨某结婚。次月,两人外出旅行期间,杨小文父亲失联。2018年4月,郑某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杨小文父亲死亡,本院判决驳回申请人郑某要求宣告杨某死亡的申请。郑某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施行以来,我院受理的首起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异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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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查阅相关资料,没有先例可循。对于这类新特类型案件,从审判的组织形式,独任还是合议?特别程序的案件是开庭审理还是听证审查?参加诉讼的人员,除了异议申请人,是否还应通知利害关系人参加?监督案件的审理范围?都是摆在合议庭面前的新课题。合议庭迎难而上,由院长姚建军担任审判长,带头攻坚克难。通过学习探讨研究,向同行、学者请教等多种方式,逐步推进该案的审理工作,并确立了以合议庭审理、以原案为审理范围、以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以听证方式的审理思路。在听证过程中,合议庭耐心听取了异议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充分了解案件的成因,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焦点展开。对于仅简单否定对方提供证据而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做法予以释明并明确做出举证责任分配,最终合议庭根据立法本意、立法的价值取向以及证据的分析论证做出裁判,裁定驳回异议申请人郑某请求宣告杨某死亡的异议申请。鉴于该案系首例适用特别程序异议案件,在裁判文书的撰写上,合议庭大胆创新,突破裁定书的原有体例,增加了案件的审理查明部分,丰富了本院认为的学理性,并由审判长亲自撰写,最终形成了长达十页的论理清晰、层次递进,逻辑严密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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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裁定书,我反复读了数遍,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回想父亲失踪的这几年,痛苦和无助充斥着我的生活,失眠也是如影随形,感谢法官在每次了解案件情况时,展现出的耐心和敬业,感谢法官对案情的前因后果做了详实细致的调查工作,为认真负责的好法官点赞!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民法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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