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可貴的就是對自己負責

人生最可貴的就是對自己負責

過馬路,等紅綠燈,十幾個男女老少湊成的“一小撮人”,於川流不息的汽車中左衝右突,浩浩蕩蕩地湧向了馬路對面。

一個小女孩拉著母親的手準備隨眾往前衝,卻被母親拽了回來:“沒看見紅燈嗎?”小女孩委屈:“可是別人都走了。”“別人是別人,你是你。”母親聲色俱厲道:“別人不會為你的衝動埋單,但你必須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這是一位可敬的母親,長大後,那個女孩肯定會感激自己的母親當年的這一番教導。

人生在世,需要承擔很多的責任。一個人從來不是一個自然人,而是一個社會人。從生下來,我們就是別人的兒女,再到將來成為別人的父母,每個人都要承擔著不同角色相應的責任。然而,我們還有一個根本的責任,那就是對自己負責。

在某種意義上說,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可以分擔或者轉讓,唯獨有對自己的人生責任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是一切其他責任心的根源。

一個人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此為出發點,自覺的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

對自己負責,才能對他人負責,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來源於一個人對自己對他人的責任感。一個真正成熟的人,是不允許自己荒唐度日,渾渾噩噩,自暴自棄的,因為所有的這些對於他的人生來講,都毫無意義,準確地說,是在消解他的自由,扼殺他未來的選擇餘地。

《論語》裡有這樣一句相當勵志的話:“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

這句話的背景是這樣的,春秋時期,各國的高級管理者或是立下重大功勞的人才能站在議事大廳(朝堂)的兩側。所以孔子說:“人啊,不要發愁和擔憂自己沒有職位,應該擔憂有沒有能夠站在朝堂之上的本領和才能。不要擔憂別人不知道自己的有什麼能力,只求不斷充實自己,讓自己有更多值得別人知道的能力。”

在這裡,孔子給出了兩個做人的標準:應該對自己負責和要做到盡人事以安天命。

在全球500強中,有人做過統計,近20年來,從美國西點軍校畢業出來的董事長有1000多位,副董事長有2000多位,總經理或者董事這一級的有5000多位。

世界上也許沒有任何一家商學院能夠培養出這麼多的頂級人物。為什麼?我們可以看看西點軍校對學生要求的標準——準時、嚴格、正直、剛毅。這些都是任何一家優秀企業對其領導者要求的最基本的素質,也是最值得挖掘或培養的素質。

相比較而言,商學院卻更多地教給學生商業知識和經驗,而相對缺乏對個人最基本的人文素質的培養。也許正是這個原因,是西點軍校而不是商學院培養了最優秀的領導人才。

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如果對歷史上的優秀人物作一個分析,就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成功的人士與性格、心胸、知識素質,甚至民族、種族都沒有必然聯繫,可是在他們的身上,卻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對自己深深的責任感,自己對自己擔當。

對自己負責,本質上是一種生命的自覺。生命自覺是人類特有的精神世界能量。生命自覺的人具有主動構建自我發展的願望與能力,能積極認識與影響外部環境,並能在自己的人生實踐中實現生命價值與人生意義。

人的一生,用一個聽起來並不中聽的詞總結起來其實就是四個字:自作自受。每一個人,都要替自己的行為負全部的責任,你推給別人沒有用,你也推不掉,誰也不會替你扛。沒有人害得了你,沒有人救得了你,賞識你也沒有用,打擊你也無濟於事,一切就是自作自受。

每個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我們重新活一次。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我們。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

一個人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歸根結底是為了他自己,為了自己在飄忽不定的汪洋大海里,隨時都能有迴旋的餘地,為了自己在將來的旅途中,隨時都保有說不的權利。不為眼前的享樂而衝昏頭腦,時刻提醒自己不做溫水裡的那隻蛙,用暫時的約束換取未來更大的自由與希望,是一個理性人最應具備的美好品質。

我始終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人生最可貴的就是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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