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系列活动之七——庭审进校园 法治入人心

金秋时节,清风送爽,又到一年开学季。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2018年9月12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浏阳市人民法院走进了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选择了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开庭审判,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赵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全体师生参加了旁听。

“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系列活动之七——庭审进校园 法治入人心

庭审伊始,审判长依法查明了被告人杨某某的身份。随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和质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杨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经查,被告人杨某某因为所谓的“哥们义气”与他人发生互殴,在追打过程中将被害人吴某某殴打至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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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议庭合议,法庭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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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让真实庭审走进校园,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得到了学校师生的高度评价,使青少年对刑法形成了直观而深刻的认识,也使学生们明白了知法、守法的意义,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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