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医保领域整治成效,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47号)文件要求,宿迁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医保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这是宿迁市首次四部门联手开展针对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等行为的专项行动。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严惩骗保

开展时间:

从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分部署启动、地方自查、整顿处理和检查验收、总结报告四个阶段,节奏紧密,层层推进。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1

---检查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药店

参保人员

2

---重点检查

协议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重点检查特殊治疗项目: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以及其他高频度、高用量、高收费项目。

协议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异地就医、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

3

---全面自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均要进行全面自查。

4

---重点抽查

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协议医疗机构的5%-10%,县域范围内不低于10家;包含不同级别、类型、所有制形式等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检查的数量为统筹区协议零售药店的5%-10%。

宿迁首次四部门联手行动 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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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骗保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

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医疗保障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通过宣传舆论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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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社保中心医保监管科举报电话:0527-8435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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