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超標車治理成效打臉?事情從來都不能這麼看

功是功過是過,如果結果好就是真的好,那我們的認知評價體系就亂套了。


在10月10日召開的菏澤市區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行第二階段治理工作會議上,菏澤公安部門對該階段工作進行了梳理總結,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公安部門從各分縣局抽調691名民警、輔警,對三條禁行路段實行全覆蓋、無盲區管控,中秋節、國慶節不休息,每天早7時至晚7時對超標電動車進行勸阻、教育,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城區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了44.3%,死亡人數同比下降了33.3%;道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提高了近3倍。

菏澤超標車治理成效打臉?事情從來都不能這麼看


這些實實在在的數據,似乎對先前眾多有關菏澤超標三輪車整治的爭議與批評“打了臉”,畢竟,對於超標車最大的擔憂便是來自其所存在的巨大交通事故隱患與對於城市交通擁堵的“貢獻”。而菏澤對於超標車整治的治理成效似乎證明了相關政策是合理且正確的。

我們所反對與批評的,並不是對於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嚴查甚至完全禁止,相反,我們完全贊同對於超標、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監管與淘汰,這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更是大勢所趨。

但是,我們所反感與批評的,是疾風驟雨式的“菏澤速度”,從發佈通知到開啟專項整治行動只有一天;無論是對於生產企業、經銷商還是消費者,沒有一絲一毫的反應時間。忽如一夜春風來,超標車輛全下臺。記得有粉絲留言說,“消費者或許並不清楚相關政策,然而從經銷商到生產廠商,無論是因為想投機取巧,還是真心不瞭解相關標準、規定與政策,都沒有藉口”。我們絕不否認這一論斷,然而,不能迴避的便是,無論是讓生產廠家升級換代,取得相關資質;還是讓經銷商改換門庭,另覓出路,都需要時間,而“一刀切”式的“只堵不疏”,此類政策只是短視,並未考慮到更多因素,只重視了眼前利益。


菏澤超標車治理成效打臉?事情從來都不能這麼看



例如,讓我們看接下來的這一組數據:

同樣是在10月10日的工作會議上,菏澤市經信、工商、質監等部門在治理中,逐一到各縣區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督導檢查,禁止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45家生產企業目前已關停了32家,轉產1家,市區629家銷售商鋪已關停了626家。

超過70%的生產企業關停轉產,629家銷售商鋪竟然只存活3家,而究竟有多少普通消費者家庭受這一政策牽連,我們不得而知,看到這些數據,似乎“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了44.3%,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3.3%,道路通行能力提高了近3倍”這些數據是不是不如一開始那麼耀眼了?

顯然,一篇兩篇文章無法令一個城市的政策進行逆轉,同時,菏澤市的相關監管也正在按照其計劃繼續收緊,從10月16日開始,南至長江路(含)、東至人民路(含)、北至黃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區域內禁止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

禁行時段是全天24小時。2019年1月1日起,全城區全時段禁止超標電動車行駛。但是,有些聲音,還是需要發出,不能讓它們湮滅在“效果顯著”的一片祥和中。

菏澤超標車治理成效打臉?事情從來都不能這麼看

10月16日以後菏澤超標車禁行區

菏澤超標車治理成效打臉?事情從來都不能這麼看

2019年1月1號後的菏澤全城禁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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