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時放屁被打 之後討要醫藥費又被捅成重傷

犯罪的起因千千萬,沒想到一個屁還能引發一場血案……如此離奇的案子居然就讓小明遇到了,別笑!認真的!這可是一個真實的案例。

想笑的先憋著,先給大家梳理一下案情:阿全、大山和小陳都是“癮君子”。

2018年4月的一天,三個人相約在小陳家裡吸毒。在吸毒過程中,阿全突然說大山對著他放了個屁,兩人就吵了起來。阿全就順手拿起身邊的一張塑料凳毆打大山,打完之後很生氣地離開了......

你以為這就完了?

大山因為被打傷了想去醫院治療,但自己又沒有錢支付醫藥費。於是,小陳就帶著大山去阿全家索要醫藥費,但碰巧阿全當時不在家,阿全的父親便先行向大山賠償了醫藥費。阿全後來知道這件事後,聽說小陳二人其實是騙了其父親的錢拿去買毒品了,更是怒從心頭起。

次日,阿全因為喝了許多酒,加上前幾天因為吸毒導致長時間興奮沒有睡覺,精神十分恍惚,但始終惦記著要找大山為醫藥費的事討個說法。阿全一整天都沒找到大山,但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見到小陳坐在村口的宵夜檔前,想起就是小陳帶著大山去他家找他父親賠錢,頓時火冒三丈。

小陳這時也看見阿全,正想向他解釋醫藥費的事情,突然阿全從褲袋裡掏出一把彈簧刀,直接捅向小陳的左胸部,捅完後還一直追打小陳,所幸被附近的群眾阻攔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阿全捅的這一刀直接導致小陳左胸血氣胸致左肺壓縮為90%,左肺裂傷進行手術切除,經鑑定,小陳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阿全後被抓獲歸案,最終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阿全也為自己的一時衝動付出了自由的代價。

案子聊完了,按照慣例小明要跟大家普普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這裡再咆哮兩句:年輕人!努力工作!!好好生活!!!不要一衝動就去捅人打人!!!不要空虛寂寞冷就去吸毒!!!還有......不要對著別人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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