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廠、西廠中的「廠」是什麼意思?

东厂、西厂中的“厂”是什么意思?

“東廠”是東緝事廠的簡稱,明代官署名,是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設立於永樂十八年(1420),由宦官擔任首領。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過司法機關的批准,可以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宦官干政之始。

起初,東廠只負責抓人,偵緝,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力,抓住的要犯要交給錦衣衛審理,但是到了明朝末年,東廠也有自己的監獄。東廠的偵緝範圍十分廣泛,朝廷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一些重要的文件如兵部的邊報、塘報都要派人查看,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也要受東廠的監視。西廠設過兩次,一次在明憲成化十三年(1477),人數比東廠大,五年後廢除。

东厂、西厂中的“厂”是什么意思?

另一次是在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也大約存在了近五年,隨著劉瑾的死而消失。

明中葉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常合稱為“廠衛”。其中的“廠”形聲字,敞聲,從“廠”,表示與房屋有關。本義為棚舍。此外還有其他引申之意,如馬屋,牲口棚子。後來因為遠近聞名的東廠,“廠”就有了專指明代特務機構的意思,而“廠”估計就是當時囚禁犯人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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