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減了負,你爲什麼反而更焦慮?

鄭晶敏

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的修改引起廣泛討論。此次調整,和公司人最息息相關的變化莫過於個稅起徵點從原來的3500元上調到5000元,同時還新增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這的確是給納稅人“減負” 了。

但現在討論如此之熱烈則是因為稅改的另一個變化:調整了五險一金的收繳部門,轉由稅收部門統一徵收。這意味著,對很大一部分公司人來說,減稅變成了“理論上”,而實際上的到手收入甚至可能反而變少了。理解這一點,需要先理解此前的社保徵收方式。

稅改減了負,你為什麼反而更焦慮?

稅改前,按照規定,社保基數為納稅人個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但由於社保基數是由企業自行向社保局申報,所以有些企業會以一個比較低的基數,甚至以當地社保基數的下限來申報。這樣一來,既可以節約企業經營成本—繳費比例一定的前提下,基數越低,企業需要承擔的五險一金也就越低—而另一方面,員工的到手收入也會因為少繳了個人部分的五險一金而“增加”。

不過當社保的收繳部門轉移到稅務局之後,事情就變得完全不同了。執法和監管力度更大不說,社保繳納基數也將按照實際收入額度來繳納,也就是說,對於那些原本沒有按全額收入繳金的公司人來說,你省下來的這點稅,可能還抵不過未來要多繳的金。

吳彥凱就經歷了這樣的心情起伏。他目前在一家中小型建築公司工作,之前每個月到手的基本工資只有3499元—他也是以這個標準交納社保—但這只是他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大頭的收入來自項目工程款,這筆錢往往要拖到年底才能一次性以補貼形式發放。新規出來後,它將作為收入的一部分被計入繳稅繳社保的基數中,“我大概計算了一下,平均每個月要比原來多交3000元左右。”

在吳彥凱看來,公司之前的做法儘管不合規,但卻是公司和員工都默認的做法。對於公司來說,可以節省人力成本,而對於像吳彥凱這樣的公司人來說,每個月光是房租和日常開銷就已經是一種壓力,“社保多交了,以後能不能用上還是個問題。”比起一份不一定能兌現的未來保障,吳彥凱更在意眼前實際能拿到多少。

這樣的情況並不在少數。隨著此次稅改,原先利用《社會保險法》漏洞少交甚至不交社保的企業都將會面臨人力成本陡增的局面,這類企業多以中小型企業、私企以及個體工商戶居多,以後想要矇混過關難度很 大。

摘自《第一財經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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