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3歲男孩坐轎車天窗撞限高欄不幸身亡」這件事?

汐水1


首先,新京報訊10月29日,一段“江西新餘一少年將身體伸出轎車天 窗撞限高槓身亡”的視頻引發關注。29日下午,新餘市公安局 發佈通報稱,上述事件發生於10月28日下午,當事人撞到限高 橫槓後當場死亡,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中。視頻顯示,在 條單向兩車道的公路上,一輛銀灰色轎車行駛在內側車道 名乘客站在車內,通過車頂天窗,將上半身伸出車外。在轎 車行駛致一處彎道時,遇到一車輛限高橫槓,當事轎車繼續前 行,身體伸出窗外的乘客撞到限高橫槓後,躺在車頂。

其次,看完報道和視頻,心裡一陣後怕!我也有個小車,也有天窗,曾經我的孩子也在行駛途中把頭露出天窗看風景!被我制止了,為此還和老婆吵了一架,把車停路邊我不開了!慶幸自己當時的明智!

最後,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不要說限高杆,也不要說後車司機,這都沒關係!最重要的是孩子父母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以及該車司機對孩子所作所為的無動於衷!即使沒有限高杆,比如有個急剎車或與其他車刮蹭等等也是很危險的!歲數再小點的話天窗關閉時都能卡死孩子(前些年確有發生過)! 跳井不能賴井深,喝藥不能賴藥真!

2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也是一個孩子把頭伸出去,後面不知道怎麼卡那裡了,等孩子爸爸發現不對的時候人都沒了。

3 我小孩一歲多的時候也是調皮,把頭伸出去覺得好玩,她爸爸還覺得無所謂還說開慢點就好,被我是一頓罵啊,路上的突發情況誰能預料,不要等出事了才後悔,後面就買了安全座椅讓她坐上面了!

4 主要是車速夠快的!過限高限寬的地方正確的開車是慢慢的過去!即使碰上孩子也是輕傷,再說慢慢的過孩子都可以有充足的時間反應。不至於出事!像這種情況司機肯定是專心快速的往前開車,沒有多餘的精力超心後座的小孩,才導致事故的發生!

5 從小就關注安全事項。孩子上小學前,每次帶她出去,我都不會讓他離,我在三米之外。長大了每次出去都灌輸交通安全觀念。走路時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因為別人有可能違反交通規則。

6 這個就是駕駛人的腦子出問題了,一切後果都由駕駛人負責,一看到這這個悲劇心裡就來氣,經常看到孩子站在天窗上家長或駕駛人都不去管他們,站在天窗上有多危險就有多危險,駕駛員來個急剎車也會把小孩給拋出去。後果也是可想而知。

7 在路上看到過這樣的情景,曾經好心提醒同車的大人,這樣不安全,人家大人說自己知道,會注意安全,只是孩子想看看風景,我還能說什麼!我是媽媽,看到這樣的新聞除了心疼還是心疼!什麼樣的孩子就有什麼樣的家長,我們能做的也只能是提醒,你敢去阻止人家嗎?沒出事肯定挨人家罵多管閒事!唉!希望熊家長少一點,再少一點,給孩子健康平安成長!

結束語:從小都教育孩子,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更不要把頭伸到天窗之外。上車年齡不大就不要坐副駕。年齡大了,坐的副駕一定要系安全帶。在行駛過程中一定不能亂玩兒門的開關。坐在後排,一定不能躺著。


遊戲大咖王


這是一件本不該發生的悲劇,江西新餘,13歲小男孩坐車將身體從天窗伸出車外兜風,沒有注意到前方的限高杆,被撞限高杆當場死亡。

而這段視頻的拍攝者是後面的車,在事發前百餘米的時候,後車眾人看到限高杆說了一句“血腥的一幕……”,緊接著小男孩真的撞到了限高杆上,當場身體躺在了車頂上,不幸身亡。後車眾人在發出驚呼後,說了一句“沒用了,沒用了……”。

可以說小男孩死在了自己的無知上,而當時車輛駕駛者未及時阻止,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車輛行駛過程中,將天窗打開有利於及時排除車內汙濁的空氣,但乘車人將身體伸出天窗外,顯然是再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車輛行駛過程中,會發生任何不可預知的意外,這是常識;而且車輛行駛過程中,將身體伸出車外,本身也是違法行為。《交通安全法》第77條有明確規定,車輛行駛過程中,干擾駕駛,將身體伸出車外,或者跳車,都屬於必須不得的。

小男孩的死,說的那啥點,與自己的無知,與家庭的教育,與同車人都有分不開的關聯。

死者已逝,還能說什麼呢,希望後面的人能夠引以為戒,不要再發生如此荒謬的事了。


李阿冰


上午看了該視頻,應該是後車錄的,不知道說什麼好,實在感到心疼,13歲的花樣年華,卻因為無知離開了人世,上午看視頻的時候,只有前一段,撞完之後孩子躺在車頂,我還抱有一絲希望,直到下午看到了第二段視頻,半邊腦袋都削掉了,實在是太慘了,目睹整個過程的後車司機什麼心情不知道,孩子父母及駕駛員才是真的接受不了!



換成我在同路段該如何處置,好多人都認為後車駕駛員該追上前車制止,但是,現在大家也都知道,好人難當,萬一開上去制止,對方不聽再出點意外,賴上後車司機也很難說,另外,這是制止不制止的問題嗎,這一次制止了,下一次誰來拯救呢?不過,我如果對該路段非常非常熟悉,我知道前方具體多少距離有限高杆,我一定會制止的,我哪怕加速超過前車,停在限高杆下也要制止,但是世上沒有如果…
據目前消息稱,該車司機不是孩子親屬,孩子父母在另外一臺車上,這個司機恐怕也會承擔責任,這個孩子不是不知道躲,而是撞擊的一瞬間,孩子正在左右回頭看別的,現在說什麼都晚了,這就是命,一路走好吧……


威馬汽車車友會


昨晚看的抖音小視頻,原本以為是有人擺拍的,豈知是真事。傳出視頻裡的人,還在說著,不作不會死。我想,用魯迅話來說:“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

從視頻裡的對話來看,後車對路況還是比較熟悉的,說前面有限高,還說前面這輛車,車速太快。網友評論,後車司機為什麼不摁喇叭提醒,怎麼在說風涼話?最後被撞,感覺自己是多英明似的。我也在想,為什麼孩子看到前面有限高的,不躲閃。

難道車速有這麼快嗎?還是這個13歲的孩子,想要兜風似的找刺激。估計也是被寵壞了,叫司機開快點,像個首長一樣,來檢閱部隊似的。

這就是任性的後果,家長應當警醒,有句不文雅的一句話:裝逼,遭雷劈。沒事就不要得瑟了,這年頭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安心學習,才是正道。


窗外的白楊


這個事情很意外,也很令人痛心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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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波千里


起初不敢看視頻,實在害怕血腥。看了視頻,無比心痛又無比憤怒。


每個父母,毫無疑問是熱愛自己的孩子的,都希望把最好的東西留給孩子!但是,做為成年人,我們一定要明白:愛的邊界在哪裡?

如果愛沒有邊界,愛就成了寵愛、溺愛,成了恨,就會造成種種惡果。

視頻中13歲的孩子,頭伸出天窗外。這已經違反了交通規則,作為駕駛員,不能不熟悉交規吧?怎麼能允許孩子這樣做呢?這就是愛的邊界之一:愛不能違反法律。

有人說駕駛員不知道孩子坐到天窗外去了!真是睜眼說瞎話!天窗開了能不知道?開車一看後視鏡就能看到孩子的腳,他不會開車不看後視鏡吧?



我國《公路工程技術標準》3.6.1條規定:一條公路應採用同一淨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淨高應為5m;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淨高應為4.5m。這裡的淨高是指,限高杆的最低處與地面的距離。從視頻中看,這條公路最少為級公路,淨高應為5m。如果是5M淨高,小孩是不會撞上限高架的。

這個限高架的設立明顯違規。



全國各地限高欄應用氾濫,很多地方不經交通部門批准,私自設置限高欄,造成了很多外地駕駛員,根本不清楚哪兒有限高欄,更別說提前規避。另外,私自設置限高杆也缺乏安全的考量。

設立限高欄應該提前設立警示標誌。可惜,我國目前尚沒有這樣的規定!

駕駛員也太粗心了,明明早就看到了限高架,怎麼不提醒孩子趕快下來!

後車的駕駛員,可以長鳴喇叭,甚至加速趕上前車提醒一下也好!

孩子:一路走好!


寒舍29


不重視安全的人,你怎麼勸他都聽不進去。

我曾經在小區大門口馬路上攔住一位老頭兒,這老頭兒牽著小孫子沒有走行人通道,而是自己走在馬路外側,小孫子走在馬路更靠近車輛的內側!攔下老頭後我跟他說,一來帶孩子要走在行人通道,不要走機動車道,二來你即便要走,也得讓三四歲的小朋友走在遠離車輛的一側!

結果這位素不相識的老頭兒用打量騙子的目光看了我兩眼,一句話沒說牽著小孫子打著燈籠照舅去了…… 走了幾步還回頭再看了我一眼,或許他覺得我是神經病?

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日常出行,真的得注意安全。開車進地下車庫,不管車庫照明強度如何,大燈打開,讓行人和其他車輛能夠提前知道有車駛來,避免突兀看到人或車而造成事故。需要臨時在道路上停車的,一定不能停在十字路口(阻礙車輛、行人視線容易引發事故),彎道內側。

就此次事故, 有不少鍵盤俠認為後車應該追上前車或阻止,或提示。我只能說,紙上談兵!哪怕後車很熟悉路況,10幾秒就想追上前去,時間也不夠。而更麻煩的是,你上前做好事,後果卻很嚴重:

你駕駛在後車用遠光頻閃前車,摁喇叭,終於引起前車司機和小孩的注意,他們都回頭看後車——接下來小孩撞了限高架,死亡——前車起訴你,法官分你點責任妥妥的。

你駕車高速趕在前方別停前車,前車一個急剎,孩子身體保持慣性向前飛翔……不死即傷,你的全責奧買噶。

還有最後一個辦法,追上前車並排拿出高音喇叭(就算鍵盤俠你車上配備的有,初衷就是為了做好事)又是比劃,又是喊話……前車司機扭頭看你,小孩扭頭看你,好,撞上限高架又掛了……你仍然跑不掉責任:如果你沒有揮舞手勢,沒有大聲喊話,那麼司機和小孩就不會去看你,事故也就避免了,然而由於後車司機的瞎操心,分散了前車駕駛員及小孩的注意力,導致悲劇的發生——原告律師振振有詞!


封狼居胥霍驃騎


血的教訓

10月28日,江西新餘一13歲男孩在乘車時,將半身伸出小車天窗外,撞到路上方的限高欄身亡。民警表示孩子監護人在後面的車,事發車駕駛員和小孩無親戚關係,現事故正在調查。提醒:汽車行駛時,千萬不要將身體伸出窗外。

實在是可笑、又可氣

可笑的是孩子已經13歲了,按理說應該已經上初中了,基本的安全意識應該已經具備,可還能做出如此幼稚的行為,即將撞上欄杆時,也是展現的大無畏精神,一點都不知道低頭,孩子你以為你練的是鐵頭功啊,刀槍棍棒不如的,真的是毫無求生慾望,不低頭。

可氣的是,家長在後面車不知道能目睹這樣的熊孩子行為不,也不嚴加管教,而同行的人孩子的半個身子伸出窗外,也不加以制止,眼看要通過限高護欄時,依然按照正常速度行駛,那速度通過撞一下可不給人撞死?

有人說這也是優勝劣汰的一種?對於這種熊孩子、心大的家長。你有什麼想說的歡迎留言告訴我。


保險島


看到這個視頻,特意進來評論!

我只想說:在這件事中如果怪後車的,我不會覺得你仁慈,我只會覺得你無賴、流氓加智商欠費!

1.後車追上去,平行按喇叭提醒,小孩必定往左右看,如果出事告後車分散小孩注意力,導致小孩忘記躲避,處於人道主義,法院一定多少會判定賠償。

2.後車追上去,在前車前面減速,那麼高的速度前車減速,小孩一定會撞傷或者飛出,那想都不用想,前車一定有責。

請問,後車能如何提醒?所以請收起你們的假仁假義假道德。前車司機主責且13歲的小孩也不算小了,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吧!


壹一YY


做父母的裝B,得瑟!犯謀殺罪,應抓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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