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坐轎車天窗撞限高欄不幸身亡,那麼誰要對這件事負責呢?

深水中的游魚


孩子的家長負全責,不要找什麼路政和交通了,這是明知存在的風險你卻不為之,現在不要找設置的限高杆合理嗎?存在就有他的合理性,那麼多年恐怕只有你自己出事了吧!

我們常說注意安全,安全記心中,孩子爬出小車你是知道的,為什麼不制止,是不是感覺特別自豪,告訴別人車是我的,路上都有限高標誌,提前會告訴你,你應該能看得到,只是你疏忽你了,本次事故我負全責,必須追究你的責任,危險駕駛罪。

不要在糾結了,怎麼說我是沒有責任吧!千萬不要胡沾芝麻糖了,沒有意義,事情已經這樣了,誰的責任已經無濟於事了,悲劇已經無法逆轉,還是好好沉思吧!

駕駛員對本次事故負全責,這是明知存在的風險,駕駛員沒有及時制止,屬於管理不當,負全責,這是可以預見的風險,所以必須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孩子畢竟13歲了,也能知道風險,他屬於咎由自取,我們常說天命不可違,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大海傳媒


這條道路是否竣工驗收,和孩子死亡沒有直接關係,不管在什麼道路上行駛,天窗上都不能伸出頭,這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常識,小孩子不懂,大人還不懂嗎?因此,此次事故,其家長必須承擔全責。


喝酒變話嘮


其實這件事最應負責的應當就是監護人。可能車內坐的不是孩子的父母。但是他是臨時監護人,就有責任,有義務提醒孩子不要把頭伸出車外,我們通常都會了解到的狀態是手臂和頭不能伸出,窗外,是指車的左右兩側,很少有人注意到頂部。從這一個案例中,我想他給我們全國的家長和孩子一個最大的啟示就是把頭也不能向上方深處,包括手臂。

當然我們究其責任,可能還會需要查詢到這個橫杆存在的是否有法律依據,如果沒有的話,那麼估計責任就大了。

生命是可貴的,但是如果不遵守規則,那麼生命再可貴也是很脆弱的希望每一個看到這則新聞或者這個信息的人,都從中吸取自己應當吸取的教訓,不僅僅是指行車安全,還包括了許許多多的方面規則,看起來是束縛,實際上是保護。

世上沒有後悔藥,只有遵守規則才能讓我們更加生動的活在這個世界上。


談笑有白丁往來無鴻儒


一些槓精總扯上限高杆,反問類式問題,一個人跑到高層樓房,翻過齊胸高的女兒牆,墜落死亡,你們馬上會講房子所有權人負責,因為大門沒有上鎖,讓人有機會進入,女兒牆上未張貼“禁上翻越,危險”這樣的安全告示,沒有進行合理的提醒義務,樓頂沒有進行全封閉,才讓人有可能翻越墜樓死亡。這樣胡攪蠻纏,有意義嗎?


無名18286901235


我認為謀體要負大部分責任!為什麼?因為現在的謀體天天都在跟印度印度比,人家印度人不管是火車還是汽車、三輪車、摩托車,只要是交通工具都開外掛,我不知道跟印度有啥好比的?這些國人總認為阿三都可以開外掛,我為什麼不能外掛,交規算什麼!我就學阿三外掛了,你能怎麼的?我還看見過一半大孩子,有十七八歲了,也開個外掛,別說半個身子,就是屁股都站在外面,這有多危險?難道車內司乘人員不知道?這都是家裡人慣的!再不改正吸取教訓,下次撞杆的就是你!


鳳凰的雲


打個比方:有人偷瓜吃,那肯定是不對的。瓜主人為了防止別人偷瓜而在瓜裡下毒,並且寫了瓜裡有毒的提示牌,但還是有人沒看到而偷瓜吃毒死了,你說瓜主人能沒有責任嗎?


快樂依然20


就問你們騎電動車的或行人因闖紅燈被車撞死,難道車主不負一點責任嗎?只要是人命任何有直接關係的都可能承擔一些責任,限高杆也是很危險的,如果是大貨車的話不僅車和貨會受到損失,限高杆也會塌陷,如果周圍有其他車輛或行人的話可能還會傷及其他無辜的人,所以,設置限高杆值得商榷,能不能改變一下限高杆的材質!


談笑聲聲


小屁孩13歲了,不守規矩,咎由自取,死不足惜,責任自負!只能是提醒那些不守規矩的熊屁孩玩命時不要破壞公共設施,損壞要照價賠償!!!


陳年好酒_錦雲_


當然是司機全責,這個沒什麼好說的。怪限高杆的絕對的無賴邏輯,你如果帶小孩去動物園,小孩自己跑進老虎山被吃了,還能怪動物園養老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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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孩子監護人和開車的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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