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跨省倾倒万吨危险固废案宣判!源头企业罚千万,12人获刑

一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举报线索,竟然牵出系列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黑色产业链”,公安机关对此开展立案侦查,最终在长江安徽段查获了由省外运输并非法倾倒在该区域内的大量危险废物,数量总计近万吨。经鉴定,涉案的酸洗污泥是具有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破坏。近日,备受关注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固废污染长江环境案一审公开宣判。

南都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处危险废物源头生产企业——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长江跨省倾倒万吨危险固废案宣判!源头企业罚千万,12人获刑

公安机关查处的非法运输船只,不法分子将危险废物用帆布遮盖,逃避打击。

一条举报线索牵出系列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2017年7月2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接到举报,有不法人员从外省以车、船运输近千吨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至铜陵市义安区长江堤坝的江滩上。

经前期初步排查、现场勘查、提取物证,这很有可能是一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重大案件。10月12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将该案提级侦办,成立省厅“10.12”危废倾倒案专案组。

通过排查“货物”运输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专案组兵分两路从陆路运输和水上运输分别收集情报信息,很快确定货主是通过某App平台直接寻找运输需要的货车,最终锁定直接参与跨省运输疑似危险废物的两名货车司机,进而通过货车司机,发现了“货物”倾倒来源——位于浙江省嘉善县的一家生产精密螺丝的公司。

“在公司现场,我们发现了白色吨包带包装的酸洗污泥,污泥已经呈现红褐色,这与我们在倾倒现场发现的污泥属于同一类。”专案组告诉南都记者,这家成立于2002年7月23日的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建筑五金件、高强度精密紧固件,精冲模具,线材销售。

在南都记者拿到的2008年12月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院在这家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就载明该公司在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危险废物分类编号为HW17),2009年3月25日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这家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亦明确废水处理污泥属危险固废须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固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

专案组调查发现,为降低固废处置成本,该公司一直将固废交由无处置资质的中间商进行处置。黄某群是该公司副总经理兼环保责任人,专案组查证,2017年5月,为尽快整改公司危险废物堆场,他在明知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情况下,仍交代公司的姜某清将废水处理污泥中的酸洗污泥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之后,姜某清又联系上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浙江中间商李某红,李某红又伙同他人联系上铜陵的中间商汪某平、汪某革,确定110元/吨的处置价格,将酸洗污泥交给他们处理。此后,这批危险固废经陆路跨省运输并倾倒在铜陵滨江大道北段与朱永路连接处的长江堤坝内。

黑中介、非法运输、团伙作案,“黑色产业链”触目惊心

“这是一条多环节、层层得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黑色产业链’。”经专案组查证,其中被随意倾倒的两车酸洗污泥竟然达到了62.88吨,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危险废物处置历来是环保部门监管的重点领域,按照相关生产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厂生产的危险固废需要与一般固废分类处置,从出厂到运输到接受处置,都需要开具转移联单,保证危险废物通过联单能够吻合。对于危险废物的非法处置,公安机关花大力气重点侦办,加大打击力度。那为何还会发生如此大批量危险固废跨省转移?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躲避有关部门的监管,这批“货物”在跨省份运输过程中经历了多级中间环节:先是中间商李某红等人联系上安徽铜陵的汪某平,汪某平又叫上做废品收购生意的汪某革,让他联系运输车辆。

汪某革在被抓后交代,找货车司机“很容易”,“不管运的是什么,也不看资质,只要给钱,货车都肯拉。”

“10.12”危废倾倒案专案组副组长张耐明告诉南都记者,不法分子进行非法转移运输危险固废的车辆大多都是没有牌照的三轮车,即使被发现也无法进行查证,然后再将危险固废分批运到垃圾填埋场。“他们进行转移运输的时间都是选择在夜间,在没有视频监控的路段,想以此规避监管,降低运输路途中被查处的风险。”

在对系列污染环境案件的采访过程中,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犯罪活动职业化、组织化特征明显。

专案组民警介绍,一些企业在建厂之初就私设排污暗管,一般检查难以发现;或者在线监测设施生产厂商、运营维护方勾连,在监测设施上偷开后台,肆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签订虚假协议,实际则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人员进行非法处置。一些不法分子长期非法从事转移倾倒处置废物活动,甚至以此为业,身价达上千万。

此外,一些犯罪团伙在废物运输、接收、倾倒等环节分工明确,货主、运货人、接货人基本互不见面,仅通过微信、QQ等进行联系,实施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还与基层乡镇人员相互勾连,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犯罪活动。

专案组民警介绍,不法分子还通过联系外地物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达到81万余元,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广告,联系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用以伪造废物处理资质,非法牟利。

长江跨省倾倒万吨危险固废案宣判!源头企业罚千万,12人获刑

浙江宝勋厂堆积着危险固废酸洗污泥,装袋准备非法跨省转移。

危险废物超标上千倍,万吨废物非法倾倒致使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

在侦办系列环境污染案件过程中,专案组还发现李某红等2人伙同汪某平、汪某革等人通过长江水路运输的方式,将313.28吨胶木非法倾倒在长江铜陵段上蒋村江边,还在铜陵上江村江边发现了此前倾倒的3船固体废物,共计2525.89吨,另查证非法倾倒长江的江苏危险废物1022.46吨,现场查获固体废物7600余吨。

长江跨省倾倒万吨危险固废案宣判!源头企业罚千万,12人获刑

酸洗污泥被标注为危险废物。

根据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8年4月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在“10.12”污染环境案中被公安机关发现的非法倾倒的62.88吨酸洗污泥,导致倾倒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介质受到损害,造成应急监测、应急清运和应急处置等公私财产损失共计39277.15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经估算约为553040元。

“这类犯罪活动跨区域广、数量大,严重破坏长江的生态环境。” 专案组介绍,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非法排污和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垃圾两大类,污染源以化工、造纸、医药、印染、采矿、冶炼、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为主,一些企业日均非法排污十吨,非法排放的污染物超标成百上千倍,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含量极其高。

一审宣判:源头生产企业被判处千万罚金,12人获刑

南都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9月28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5月22日期间,被告单位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黄冠群、姜家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酸洗污泥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李长红等三人进行处置。被告人李长红等三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制作虚假的公文、证件,非法处置酸洗污泥。最终在江苏省淮安市、扬州市、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酸洗污泥共计1071.61吨,其中在铜陵市长江堤坝内非法倾倒酸洗污泥62.88吨。经鉴定,涉案的酸洗污泥是具有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法院还查明部分被告人非法处置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及造成财产损失的事实,一审判处被告单位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12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其中黄冠群、姜家清、李长红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五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余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长江跨省倾倒万吨危险固废案宣判!源头企业罚千万,12人获刑

9月28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宣判,图为庭审现场。

此外,检察机关对宝勋公司等两被告单位及李长红等11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认为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固体废胶木污染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另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侵权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还包括社会公众享有美好生态环境精神利益的损失,其应通过公开认错、表示歉意、承认侵害行为的不法性。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连带赔偿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倾倒固体废胶木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鉴定评估费用合计6657850.37元。

南都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近年来,安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先后部署开展打击环境污染“清水蓝天”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据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0名,成功侦破了包括铜陵“2017.10.12”、芜湖”2018.1.29”、池州“2018.4.02”在内的多起专案,摧毁多条由外省向安徽沿江地带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黑色产业链”。

另据央视报道,自2017“10.12”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环境案破获之后,公安机关在长江安徽段沿线的马鞍山、宣城等地也相继发现了跨省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系列案件,查证的工业垃圾达上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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