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6期|不诉宣布变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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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故意伤害案系邻里偶发矛盾引发,宋某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没有前科,真诚悔过,主动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其不起诉……”8月27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该院“司法公正常德行”的总体活动安排,在鼎城社区对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组织不起诉公开宣布活动,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化解邻里矛盾,现场还邀请了近20名社区居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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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7日,被不起诉人宋某与被害人范某因停车事宜发生口角,产生肢体冲突,相互用头盔砸打,宋某在范某头盔掉落后,仍继续砸打范某的头部。经鉴定,范某伤情系左额骨凹陷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宋某额顶部皮肤裂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邻里间有时因小事发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这种纠纷里没有赢家,如果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互相谦让,冷静处理,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员额检察官丁建英在宣布不起诉后现场释法说理,从宋某故意伤害罪认定说开,陈述决定不起诉的理由,对被不起诉人现场进行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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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社区居民罗玉喜感慨道:“创建和谐社区不止停留在嘴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回去以后我要跟其他邻居都说说今天这个事,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受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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