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鑒」利益輸送,「財神爺」迷失在「親友圈」

利益輸送,"財神爺"迷失在"親友圈" ——浙江省財政廳原廳長,省金融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奮鬥幾十年,沒想到自己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這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個無比慘痛的教訓。”2018年8月14日,站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審判席上,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沒能抑制住自己悲切的情緒,在法庭允許其作最後陳述時,數度哽咽,一次次拭去後悔的淚水。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庭的旁聽席上,沒有一位“親友”到場。這與其之前不遺餘力挖空心思為“親友”謀利形成了鮮明反差。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錢巨炎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錢巨炎利用擔任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財政性資金存放、房產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95萬餘元。

曾是省政府部門最年輕廳級幹部,滋生“我是何等人物”優越感

少時,錢巨炎在同齡人中被稱為“神童”,他16歲上大學,1983年,年僅20歲的他大學畢業被分配到省財政廳,提拔為副處長時,他年僅25歲。1998年春天,當錢巨炎被提拔為省財政廳副廳長時,他才35歲,是當時浙江省政府部門最年輕的副廳長。2008年2月被任命為省財政廳長時,錢巨炎45歲。

順風順水的成長經歷,眾星捧月般的豔羨稱讚。彼時的錢巨炎,在周圍人眼中,堪稱完美。然而,人生並非事事都能遂願,仕途也不會一路升遷。擔任副廳長6個年頭後,2004年,錢巨炎被選派到國家行政學院任職資格班學習。對此,他雖然從未公開說什麼,但一直有點不太高興,私下場合曾表示“對於我這個已任職6年的老資格副廳長來說,這次學習實在沒有多大意思”,言語間隱隱流露出幾絲失意。

錢巨炎利用學習期間的課餘時間,認識了不少京城的“新朋友”,並很快融入到他們的生活娛樂圈,經常陪同參加各類酒局飯局和娛樂性活動。一次次觥籌交錯推杯換盞中,錢巨炎認為自己終於開了“眼界”,也越來越“明白”:要懂得生活,“享受”生活,工作上保持“適度”即可。

培訓學習結束後,錢巨炎開始了“選擇性遺忘”。漸漸的,他忘了組織的囑託,組織的培養、組織的信任,理想信念逐漸鬆動,慢慢地,他只記得自己是廳長,卻忘記自己首先是廳黨組書記,是黨的領導幹部。他開始不重視自身學習,不抓黨務工作,甚至有時覺得做黨務工作是個累贅,只是侷限於為完成上級黨委佈置的任務,開個會報個材料應付了事。

驕傲自滿的情緒逐漸滋生,自我逐漸膨脹,“年輕有為”的錢巨炎開始有些飄飄然。正如他在懺悔書中說的:“省財政廳的職能決定了橫向所有部門、縱向全省市縣為了爭取支持都會不同程度求助於財政,時間一長自己就容易產生一種無所不能的錯覺,似乎沒有辦不成的事兒,自我感覺十分了得,大有一種‘我是何等人物’之感。”

錢巨炎以低價從房地產商人柴某某處買得一套排屋,就發生在其北京學習後的第二年。

據錢巨炎交代,他同柴某某既是老鄉又是“好友”。當偶然得知柴某某在房地產行業發展得不錯時,錢巨炎便動了心思,有意識地把他作為自己謀取利益的平臺。後來,在柴某某把排屋以明顯低價賣給錢巨炎後,錢巨炎利用手中權力為其輸送利益的想法便被他覺得是理所當然。“我也知道他的目的是讓我在他需要幫助時為他出點力,這也算是‘雙贏’了。”

從種種跡象看來,這一套房子,錢巨炎“買”得非常小心。在他心目中,柴某某是“老熟人”,口風上會把得牢。而且為掩飾低價購房的事實,經過私下商議,柴某某還向錢巨炎出具了房款之外另外收到50萬元的虛假收條,並將合同簽訂時間提前到2003年。

錢巨炎自以為整件事辦得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廉潔的底線已經從那時起悄然瓦解。

一面是下屬眼中的“清廉”標杆,一面是“親友”心中的利益運送源

在大多數人眼裡,尤其是在財政廳同事眼中,錢巨炎一直是比較“清廉”“嚴謹”,對待下屬,他非常嚴肅,不苟言笑。多年來,少有同事或下屬到過他家裡,他也不會收受同事或下屬的禮金禮卡和貴重物品。但令大家大跌眼鏡的是,看似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的錢巨炎,卻在少數親朋好友那裡表現出了強烈的貪心和貪慾。這種典型兩面人的做派,令人唏噓不已。

錢巨炎回憶,當同是老鄉的某銀行營銷顧問柴某慢慢向其靠近時,自己也不是沒有察覺到對方帶有明顯的目的性,但覺得他人還算誠實,讓人有安全感,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作為一個利益輸送對象。

當然,這與柴某對錢巨炎發起的鄉情攻勢密不可分。逢年過節,這位老鄉必會到錢巨炎父母家拜訪做客、噓寒問暖,臨走前還不忘塞上一個大紅包。這讓錢巨炎覺得甚是暖心,抱著一種“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態,他有意將一筆高達數億元的財政性資金存到了柴某所在銀行,使柴某順利獲取了一筆“營銷費”。

獲得豐厚營銷收入的柴某自然沒有忘記“報恩”。2009年11月,柴某提出想以錢父的名義開個賬戶炒股,贏了歸錢家,虧了他來負擔,這一提議,很快得到錢巨炎的認可。隨後的一年多時間裡,柴某分多次在錢父證券賬戶存入200多萬元。

2012年3月,因股票賬戶出現虧損,柴某又建議把錢父賬戶的股票拋售,將這筆錢款用於投資一家擬上市公司,購入50萬股股權。在錢巨炎同意後,柴某又以錢巨炎侄女的名義,花175萬元購買了股權。

對於這樣一種利益輸送,錢巨炎腦子裡始終在努力作“自我麻痺”:自認為這種情況最多也就兩三個人知道,而且是為在農村生活的姐妹考慮,為她們以後養老積攢點錢財。

把收受賄賂和為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混在一起,錢巨炎覺得這種方式既隱蔽又更有安全感。事實上,當時的錢巨炎已經深陷慾望的漩渦。

向其妻妹錢某某的利益輸送,就是在這樣的心態下發生的。2003年,錢巨炎利用擔任省財政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將在老家的妻妹錢某某調至某銀行杭州解放支行工作,並利用手中權力,在社保等財政性資金存放上有意為其謀利。錢巨炎回憶道,“我把她調入銀行工作之始,就有意識地把她作為一枚‘棋子’嵌在這家銀行,作為我們獲取個人利益的共同通道。”

此後,錢巨炎利用職權陸續為錢某某攬取財政存款資源,使她的“營銷費”收入與日俱增。據公訴人指控,2003年至2017年,歸入錢某某營銷業績的財政性日均存款達3億餘元至19億餘元不等,錢某某從中獲取業績獎勵共計2400萬餘元。2006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錢巨炎的授意下,錢某某先後10次直接或通過姐姐送給錢巨炎現金或銀行存單,共計185萬元。

然而這遠遠沒有達到錢巨炎安插錢某某到銀行工作,作為利益輸送“棋子”的預期。2009年上半年,因對錢某某的“回報力度”不滿意,錢巨炎又找錢某某商量,提出由錢某某出資720萬元,以其孩子名義購買臨安青山湖一套面積達500餘平方米的別墅。為了讓事情更為隱秘,兩家人經過討論,商定以錢某某女兒的名義辦理相關手續,再把房子送給錢巨炎。作為“回報”,錢巨炎在此後財政性資金存放方面加大了對錢某某的支持力度。

就這樣,一條在親情關係掩蓋下的巨大“利益輸送鏈”逐漸形成。

費盡心機得到想要的,回頭卻發現最珍貴的已然失去

從善如登,從惡如崩。此時的錢巨炎已經無法控制地滑向了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的犯罪深淵。

2014年7月,某銀行董事會秘書張某某被檢察院刑拘,得知消息的錢巨炎猛然想起,自己曾為其以權攬儲,並收受過張某某的10萬元現金,而且家裡又有筆理財款委託其打理,加之2014年下半年,中央巡視組進駐浙江進行巡視,“打虎”勢頭強勁,錢巨炎有些慌了。

深思熟慮後,他開始“善後”,找到其“親友圈”中的涉事者頻繁進行串供,向自認為不太可靠的“親友”退錢退物。2016年11月,浙江省紀委曾就其利用職權為妻妹錢某某所在銀行安排財政性存款等問題,專門對錢巨炎進行談話、函詢,然而出於僥倖心理等各種原因,錢巨炎在當時的談話和事後提交的書面材料中,均未坦承自己的問題。

2017年12月,其妻錢某出境被限。錢巨炎更是抓緊時間,和柴某某等人進行串供,並以統一2005年支付排屋房款的口徑,應對組織調查。同時,還和妻妹錢某某統一了臨安青山湖別墅與其無關的口徑,企圖掩蓋違紀違法事實,矇混過關。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8年2月5日,已調任省金融控股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錢巨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時,錢巨炎才徹底意識到自己的人生就此發生了重大逆轉。

在留置場所每天認真學習黨章和紀律處分條例、監察法等黨紀法規,這位之前一直不願正視自己問題的“鴕鳥”幹部,不得不承認自身“的確存在許多違紀問題,而且有些問題已經是觸目驚心的違法問題”。

人進錢眼便為“囚”。深入剖析錢巨炎違紀違法案,不難發現,他不論是為“親友”等在財政性資金存放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利益輸送共同謀取利益,還是為他人在房產項目受讓、審批、工作調動、經費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回報,其出發點說到底都還是如何讓自己個人的利益最大化、怎樣以隱秘的方式收受賄賂。拿“親友”關係為掩蓋,充其量不過是自欺欺人的一種方式。

“政治賬、經濟賬、家庭賬,本本都虧!”身處鐵窗內,這個在財政領域工作了35年的領導幹部,終於有機會安靜下來為自己的人生算算“三本賬”了,然而,一切都已經太遲。

“對不起組織。對不起曾經關心培養我的領導。對不起家庭,尤其是老人。”錢巨炎在懺悔書上連續寫下三大段“對不起”,表達悔意。(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呂玥 黃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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