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況

1.3 公司負責人嚴春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宇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洪冬青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證券代碼:600563 證券簡稱:法拉電子 編號: 2018-016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23日以專人送達、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向全體董事、監事發出關於召開公司第七屆2018年第四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會會議於2018年10月30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

(四)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7人,獨立董事沈藝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會,授權獨立董事孟林明先生全權參與表決;董事王文懷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餘峰先生全權參與表決。

(五) 本次董事會會議的主持人為董事長嚴春光先生。

二、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董事經過認真審議,以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

二、《關於變更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經審議,同意聘任臧哲先生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特此公告。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600563 證券簡稱:法拉電子 編號: 2018-017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23日以專人送達、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關於召開公司第七屆2018年第五次監事會會議的通知。

(三)本次監事會會議於2018年10月30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

(四)本次監事會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3人,實際參加表決監事3人。

(五)本次監事會會議的主持人為監事會召集人羅榮海先生。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經過認真審議,以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一致通過《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並形成書面審核意見。

特此公告。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編制

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的審核意見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第68條規定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的有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並提出如下的書面審核意見,與會全體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事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準確反映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等事項。

3.在公司監事會提出本意見前,我們沒有發現參與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因此,我們保證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連帶責任。

證券代碼:600563 證券簡稱:法拉電子 編號: 2018-018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廈門法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吳東昇先生,因內部工作調整不再擔任證券事務代表職務。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經公司董事長提名,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臧哲先生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臧哲先生已取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臧哲先生簡歷及聯繫方式如下:

臧哲,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高級工程師。1995年8月進入本公司工作,歷任三廠設備員、六廠副廠長、投資部副經理、經理,現任本公司總經理助理。

聯繫方式如下:

電話:0592-6208560

傳真:0592-620855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廈門市海滄區新園路99號

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