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出行難」背後的雙重障礙

盲人攜帶導盲犬出行變順暢需要破除法律障礙和觀念障礙。資料圖

10月15日是國際盲人節。目前,我國有1700多萬視障人士,導盲犬是他們出行的“眼睛”。而現實中,他們攜帶導盲犬出行卻並不順利,屢屢遭遇上車難、住店難等尷尬。家住北京市豐臺區的徐健最近遇到了“糟心事兒”,她攜導盲犬“呆萌”出行被拒載了。事實上,這已經是她近一個月來第4次被拒了。(10月15日新華網)

導盲犬是盲人出行、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工具。導盲犬對於盲人,相當於眼睛對於正常人,可以快速、安全地引領主人躲避障礙物,根據指令完成動作及尋找目的地。可見,導盲犬為盲人引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絕大多時候,許多公共場合是不會接納導盲犬的,盲人攜導盲犬出行,屢屢遭遇上車難、住店難等尷尬。那麼,盲人攜導盲犬出行,還需要破除哪些“障礙”?

一方面,要破除法律障礙。雖然殘疾人保障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一些地方的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也規定,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應當出示視力殘障證件和導盲犬證,導盲犬應當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但這些規定針對的基本是盲人該怎麼做,普遍沒明確賦予盲人可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這種法律法規的落後,就難以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共識:允許盲人攜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盲人的基本權利。

另一方面,要破除觀念障礙。人們普遍存在的一種陳舊觀念是,導盲犬會亂叫擾民甚至咬人。實際上,導盲犬的選拔十分嚴格,有專業人士介紹說,不僅要看品種、體型、體態,還要看“家族遺傳”,甚至要查三代以上有無傷人記錄,最終選用的是忠誠服從、性格溫順、聰明等特點的犬隻,還要經過科學嚴格的訓練,持證上崗,一旦暴露惡習,就會被淘汰。據說目前我國並沒有出現導盲犬攻擊他人的記錄。

另一陳舊觀念是,導盲犬會引發衛生問題。有酒店在拒絕導盲犬時回應稱,擔心導盲犬的毛髮通過通風系統進入其他房間,引發其他住客不適。一些城市的地鐵、公交車拒絕導盲犬入內也是基於如此考慮。然而有媒體調查顯示,相比寵物犬的主人,盲人更加重視狗狗的清潔程度,生怕在公共場合影響到他人。有人也會擔心導盲犬隨地便溺汙染公共環境,實際上,抗干擾、不亂叫、憋尿和抗飢餓是導盲犬必須訓練的基本功。

要讓盲人攜導盲犬出行變得順暢,首先要破除法律障礙。很多國家對導盲犬給予了立法保護,比如澳大利亞在反歧視殘疾法令、伴侶動物法令等法令中明確規定,導盲犬可以進入商店、餐廳、酒店、飛機、公共汽車等公共場所,而平常寵物狗是限制進入的。在我國,《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在四年前就明確,盲人可以攜帶導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可惜這樣的地方立法很少見,期待殘疾人保障法對此有所突破。

至於觀念障礙的破除,需要相關部門與媒體為公眾多多普及一些基本知識,比如,持證上崗的導盲犬是安全的,衛生是有保障的;對導盲犬宜“不圍觀、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喚”,導盲犬不被打擾,才能更好服務於盲人;保障盲人攜導盲犬出行,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和標誌,與盲人的基本出行便利相比,正常人應讓渡一些不便以及不重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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