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注意了:暴力傷醫、醫鬧等行爲將被聯合懲戒

醫院內傷害醫生的事件又讓醫生們寒心,越來越多人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學醫。近日,國家發改委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28個部門簽署《《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加快推進醫療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打擊暴力殺醫傷醫以及在醫療機構尋釁滋事等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受到各方廣泛關注。

 28部門聯合懲戒

一段時期以來,一些就醫人員及其家屬採取各種方式宣洩對醫務人員的不滿,以至“醫鬧”事件頻發。在有的地方,醫鬧甚至形成一種產業,有人利用既已形成的醫患矛盾,刻意從中鼓動製造醫患糾紛,趁機謀取私利。

而傷醫事件也在近年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2014年 《人民日報》曾報道,中國醫院協會調查顯示,我國平均每所醫院每年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達27次,諸如圍堵醫院大門、設靈堂,甚至辱罵、毆打醫護人員。

近日,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衛生健康委、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中央文明辦、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公安部、人社部、自然資源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民航局、中醫藥局、鐵路總公司等28部門聯合簽署並印發了《備忘錄》,明確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對象是指因實施或參與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自然人。

 懲戒期限5年起可累加計算

據媒體報道,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傷醫事件中,實施傷害者中有的是政府官員,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備忘錄》明確了16項懲戒措施,其中就包括,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另外,還有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將其失信行為作為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等。這意味著,被聯合懲戒人即使在購買車險時,都將付出比別人更多的成本。

《備忘錄》將實行動態管理,並建立聯合懲戒退出機制。聯合懲戒的實施期限自行為人被治安或刑事處罰結束之日起計算,滿5年為止。期間再次發生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的,懲戒期限累加計算。懲戒實施期限屆滿即退出聯合懲戒。

參與或實施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將被聯合懲戒

(一)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二)擾亂醫療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託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16項聯合懲戒措施

1 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

2 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

3 將其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作為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

4 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 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6 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 按程序及時撤銷相關榮譽,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不得向懲戒對象授予“道德模範”“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8 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並被人民法院依法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9 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通報其所在單位;

10 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及其他主要新聞網站等向社會公佈;

11 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

12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保險中介業務許可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時的重要參考;

13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審批或備案的參考;

14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審批時的參考;

15 對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在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中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的相關主體予以重點關注;

16

限制享受投資等領域優惠政策;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時,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核相關許可的重要參考。

恵報全媒體記者:馮麗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