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章宏韜、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龔勝昔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許瓊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 公司基本情況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2.1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變動情況

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變動。2018年8月3日,公司監事會收到監事會主席楊軍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工作變動原因,楊軍先生申請辭去第二屆監事會監事會主席、監事職務。楊軍先生辭職後,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詳見公司2018年8月4日披露的《關於公司監事會主席辭職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9)。

2018年6月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姚衛東先生為公司監事的議案》,2018年8月15日安徽證監局正式核准了姚衛東證券公司監事任職資格,姚衛東先生自2018年8月15日起正式任職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詳見公司2018年8月18日披露的《關於公司監事任職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1)。

2018年8月3日,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副總經理徐強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工作變動原因,徐強先生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2018年8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選舉徐強先生為公司監事的議案》,同意選舉徐強先生擔任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自審議通過之日起履職。2018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徐強先生為公司監事會主席的議案》,同意選舉徐強先生擔任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監事會屆滿之日止。詳見公司2018年8月4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副總經理辭職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0),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關於選舉監事會主席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8)。

聘任職業經理人。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同意張建群先生辭去公司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職務的議案》,同意張建群先生辭去公司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職務,由公司董事長章宏韜先生代為履行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職務,代行職務時間不超過6個月。詳見公司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離任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9)。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同意聘任趙萬利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並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聘任龔勝昔女士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並繼續擔任財務總監職務;聘任張建群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上述聘任人員任期自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同意聘任唐泳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分工決策,任期自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並且取得證券監管部門核准的證券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同意徐峰先生、方立彬先生按照公司職業經理人實施方案繼續擔任副總經理職務,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任期一致。詳見公司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0)。

董事任職。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陳蓓女士為公司董事的議案》。後公司收到安徽證監局《關於核准陳蓓證券公司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皖證監函[2018]345號),據此陳蓓女士正式履行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職責,任期至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關於陳蓓女士董事任職資格獲批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6)。

3.2.2 重要訴訟事項

2018年1月19日,公司根據《華安理財安興23號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約定,按照“華安理財安興23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安興23號”)委託人指令,作為管理人代表“安興23號”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被告蔣九明違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27日出具(2018)皖民初8號《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蔣九明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公司融資本金8.35億元,支付利息5,990,661.11元以及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以840,990,661.11元為基數,自2017年8月4日起按照日違約金率0.05%支付到款項結清之日止),並支付律師代理費及相應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詳見公司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關於公司(代資產管理計劃)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6)。

2017年5月24日,華安證券與赫連劍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2017年6月8日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約定赫連劍茹以剛泰控股股票(證券代碼600687)向華安證券質押融資人民幣2.22億元。2017年6月8日,雙方進行初始交易,華安證券向赫連劍茹賬戶劃入2.22億元。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剛泰控股股價持續下跌,赫連劍茹該筆業務履約保障比例跌破最低履約保障比例(即平倉線)140%。2018年4月12日至4月19日期間,在華安證券多次依約通知赫連劍茹提前購回或採取相關措施提高履約保障比例的情況下,赫連劍茹未採取任何實質性的履約保障措施。為此,2018年8月23日,華安證券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訴訟保全,主張赫連劍茹清償融資本金2.22億元、融資利息、違約金,華安證券對赫連劍茹質押的剛泰控股股票、紅利、以及後續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送股、轉增股份和現金紅利在公司主張的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訴請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2018年8月24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2018年9月6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查封、凍結赫連劍茹質押的剛泰控股股票、孳息,在天使之翼(北京)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富瑞陽國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心燃靈動科技有限公司所擁有的股權,以及銀行賬戶。

3.2.3 獲批發行債券

2018年8月,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8]778號),根據該無異議函,上海證券交易所確認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符合其掛牌轉讓條件,對該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掛牌轉讓無異議。公司此次次級債券的擬發行金額為30億元,由本公司自行銷售,本次債券採取分期發行方式。該無異議函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詳見公司2018年8月9日披露的《華安證券關於收到〈關於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4)。

根據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第一期)發行規模為20億元,發行價格為每張100元,採用網下面向合格投資者簿記建檔的方式發行。本次債券發行工作已於2018年8月27日結束,債券簡稱為“18華安C1”,債券代碼“150644”,實際發行規模20億元,票面利率5.4%,債券期限為3年期。詳見公司2018年8月28日披露的《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第一期)發行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6)。

2018年8月,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8]845號),根據該無異議函,上海證券交易所確認公司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40億元的公司債券符合其掛牌轉讓條件,對該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轉讓無異議。該無異議函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詳見公司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華安證券關於收到〈關於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7)。

2018年9月,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461號),根據批覆,公司獲准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的公司債券。本次公司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餘各期債券發行,自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詳見公司2018年9月28日披露的《關於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獲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7)。

3.2.4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於2018年6月6日召開的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2018年8月7日,公司收到安徽證監局《關於核准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批覆》(皖證監函[2018]296號),核准公司變更《公司章程》相關重要條款。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11)、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獲批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5)。

3.2.5 控股股東名稱變更

2018年8月,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安徽省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發來的《關於公司更名的函》,自2018年8月20日起,國資運營公司名稱由“安徽省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變更為“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詳見公司2018年8月28日披露的《關於控股股東變更名稱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7)。

3.2.6 關於“15華安02”債券票面利率調整及回售申報情況

本公司於2015年11月發行2015年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券(簡稱:15華安02)並於2015年11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發行規模人民幣5億元。報告期內,根據《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公司根據市場環境以及公司實際情況,決定上調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即“15華安02”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4.70%。詳見公司2018年9月13日披露的《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5華安02”公司債券票面利率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1)。

公司於2018年9月13日披露了《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5華安02”公司債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0),並於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分別披露了投資者回售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052、2018-053和2018-054),投資者可在回售申報期選擇將持有的“15華安02”全部或部分回售給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數據,“15華安02”的回售申報數量為10,770手,回售申報金額為1,077萬元(不含利息)。詳見公司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5華安02”公司債券回售申報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8)。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現階段我國證券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證券市場行情走勢密切相關,存在公司經營業績隨證券市場行情變化而發生大幅波動的可能,對未來某一特定期間的經營業績難以準確預計,為避免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的風險,公司目前無法對2018年1-12月的經營業績進行準確估計。

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2010年修訂)的要求,及時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財務信息,以便投資者及時掌握公司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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