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忘帶飯卡手機轉帳後舉報食堂阿姨,阿姨被罰2萬,女生卻被獎勵2000,是阿姨不守規矩還是女生不道義?

袁緒強


真替飯堂阿姨心疼,2萬塊錢啊,這要幹多少個月才能夠拿到2萬元錢呀?

這位女大學生可謂想錢想瘋了,竟然利用學校飯堂管理方面的漏洞。自己沒有帶飯卡,飯堂阿姨照顧她,讓她用微信轉賬。而該學生得到好處後又惡意舉報飯堂阿姨,讓飯堂阿姨被罰款2萬元,她自己得了2000元的獎金。可以說這2000元是昧心錢啊。

首先,飯堂阿姨真的不容易!

一箇中年婦女到大學食堂內打工,這要是有點本事的人,也不會到這個地方乾的。這樣的人一般都是農村婦女或者是城市下崗女工,為了生活所迫,為了掙一些錢養家餬口,才到這飯店打工的。她們工資微薄,一個月也掙不了幾千塊錢。

所以她們的生活夠拮据的了,但是這樣的人一般都是心好、善良的。



其次,女大學生太有心計。

吃飯不帶飯卡,這不是明擺著要佔便宜嗎?還是飯堂阿姨同情她,同意她用微信轉賬支付,這實際上是在幫她。

而該學生得了便宜後卻舉報食堂違規,導致飯堂阿姨被罰2萬元,而她自己又得了2000元的獎金。這真是一本萬利,好心黑啊!

最後,食堂處罰不公。

食堂有什麼權利罰款2萬元?罰款2萬元又有什麼規定和法律依據?這一些都是違規操作。之所以有這些漏洞,才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機。所以以後要嚴加管理,認真核查,確保不再冤枉好人。


法重情深


這事今天鬧的沸沸揚揚,果真是道德淪喪?別急著發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學女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被罰兩萬女子獎勵2000元,事情曝光後,成都文理學院迅速闢謠,表示經過查證不存在網絡所述事件。而且根據校方的規定,此類事件的獎勵是200元/次,女生獲獎2000元似是無稽之談。

成都文理學院後勤處網站顯示,該校後勤處曾於2017年5月發佈“關於發動學生共同監督食堂窗口收取現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營業窗口嚴禁收取現金,學生就餐只採取刷卡和打票兩種方式。凡發現食堂營業窗口收取現金的,應向後勤處膳食科舉報,若核實屬實,後勤處將對舉報人進行200元/次的獎勵

吃瓜群眾的小心心總算放下來了,這世界可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亂。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發生,我們該如何自處?筆者簡單對當事三方做一做評價:

  1. 飯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還是自家老闆,經商謀生最終規矩,既有規則在先,就不該為不值當的方便讓自己處於風險之中,風險意識、合規意識明顯不足。
  2. 釣魚女生,賤。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這倒好,反手一刀?電影《聞香識女人》中上校慷慨陳詞,有些人靈魂都是烏黑的,說的就是你這種。
  3. 大學領導,惡。大學即社會,卻又是不一樣的社會,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觀,如果大學只教會教條主義生搬硬套死規則,對人情、良心不管不顧,這樣的學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豬。


正品足球


這件事情官方已經闢謠了!

如果發生了這個事件:該如何處理呢?明顯了是這個女生的不道德行為,她借用食堂阿姨的同情心騙取這兩千塊錢真的是忒不地道了。

網傳事件經過:該名女學生以飯卡沒錢為由,讓食堂阿姨刷卡轉賬,然後該名女學生微信支付給食堂阿姨,但是隨後向學校舉報,食堂阿姨違法了某條例被罰款了2萬元,該女學生得到了2千元的獎勵。

食堂阿姨可以向學校申明自己被這名女學生所欺瞞,且食堂的監控視頻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名女生感覺是有預謀的一樣,不會之前和這名阿姨有過節吧。

溫馨提示網友,在面對此類信息時,可以做到不傳謠,不信謠言。


愛在南昌


近日,社交媒體上傳出,成都某大學有學生因忘帶飯卡而用微信支付飯錢,事後去學校“舉報收錢的阿姨”。最終導致阿姨被罰款2萬元,而學生則得到2千元獎勵。在沒有明確的官方下,這樣一則消息就被無限的傳開。並且,伴隨著“無限正義”和“滾滾憤怒”,一同指向“當事學生和所屬學校”。

不過,當學校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後,最終給出明確結論,並不存在輿情所言“對食堂阿姨罰款20000元”的事實,也不存在輿情所言“對舉報者進行獎勵2000元”的事實。整個事件,就這樣瞬間反轉了。事實上,對於類似的反轉事件,只要稍微動一下“腦子”,也應該能有所判斷。

只可惜,在社交媒體亂象橫生的時代,很少有人能耐心的思考,只要社交媒體“發出消息”,人們幾乎不過腦子就開始發酵,尤其對於“不公的事件”更是如此。於是,在底層勞動者普遍不受尊重的大環境下,一場被誤讀的正義性討伐就開始了。食堂阿姨,大學生,高校,三者捆綁在一起,很容易形成一種“反差”。

於此,在食堂阿姨被認為是“弱勢的底層勞動者”,大學生“被汙名化為不學無術者”,高校管理普遍“被詬病的大背景”之下,傳出“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自然輿論上會瞬間炸鍋。因為,在現實的生活中,人們或多或少會遇到類似的不公。所以,一旦出現一個共鳴的事件,人們就希望藉機能改變些什麼。

因此,盲目性的正義就會取代一切理智的思考和判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人們寧願相信食堂阿姨是受害者,也不願意相信“大學生和校方”的聲明。這實際上,從校方給出通報聲明後,人們依舊質疑聲不斷,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經驗式的判斷,在這件事情上屬於一個大的障礙。

可無論如何,學校還是站出來聲明瞭,不管是不是百分百的確切,但這無異給人們吃下一顆“定心丸”,即便輿論還在持續質疑,但是這比開始“一邊倒”的情勢要好得多。一件事情的裡外都要發聲才顯得公允,否則一邊倒的氣勢很容易誤入歧途,傷及無辜。所以,我們有必要對盲目性(狂熱性)的正義進行註解,以避免“反轉事件”的頻發。

信息接龍時代,權威信息的缺失和淹沒。我們所處的時代,信息量是過載的,但是有用的信息,有意義的信息卻很稀缺。一個“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被各種接龍後,早已變得面目全非。甚至,當所屬高校出來聲明通報時,人們都已經懶得細看。

“權威信息”幾乎被野路子的“接龍信息”遮蔽,在面對真實的事件,人們除卻情緒的喊打,幾乎沒有理性的空間存在。消費22元,罰款20000元,獎勵2000元,如若真能坐下來思考一下具體的來龍去脈,大概就不會出現事件被帶偏的尷尬。

有時候,圍觀者真是把世界看的太過簡單。除卻將人性對立起來看問題,好像從來不思考事件具體的發生邏輯。甚至,我們可以反過來思考,如若事件真的就按照圍觀者的邏輯進行運轉,這樣的事情還真的能發生嗎,都被大家看的這麼明白,誰還改輕易套路。

不過,這其中反映出一點,群體性正義的廉價讓失意者有自我實現的機會。通常來看,群體性的正義是廉價的,比如社交媒體上的轉發和評論,因為沒有門檻,所以誰都可能成為“口炮英雄”。甚至,對於一些生活中的失意者,他(她)們平日裡受盡生活的挫敗,所以希望通過廉價的正義進行“自我實現”,常見的例子就是“仇富仇官”。

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人們仇的不是官員和富人本身,而是“仇”為何自己沒有權力,也沒有財富。因為,同樣一件壞事,如果是一個普通人乾的,可能輿論上的結局完全不同。從這一點再一次實證,廉價的正義背面是失意者的無限狂熱。

所以,就這一點看,對於盲目性(狂熱性)的正義者來講,可能並不是完全同情“食堂阿姨”,只是通過“同情”食堂阿姨,“討伐”大學生和所屬高校而已,以此完成對自己失意生活的平衡。因為,多數時候,有成就感的人會正面看待世界,而失意者多是想讓世界被極速改變,自己從中獲取紅利。

因此,越是顯得無私的去捍衛正義的人,可能越自私。依照埃裡克·霍弗所講,極端自私的人特別容易有失意感,並且也特別勇敢的去捍衛正義和無私。當然,本質上只是為捍衛自己的利益,而非為處在輿論漩渦裡的受困者打抱不平。

回到“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中,從事件的傳播,再到事件的定性,以及事件的反轉,幾乎離不開狂熱性圍觀的推進。甚至,很多人在傳播的過程中都不怎麼相信,但是隻要存在“打抱不平”的邏輯,好像就可以明正言順的傳播下去。

於是,盲目的正義分子和食堂阿姨,大學生和所屬高校就被對立起來。一件本應該無需過多爭論的事情,竟然能攪動整個社交網絡,著實值得我們深思。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不是現實太險惡,而是人心太險惡。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都緣於人性的“是非不分”。


姬鵬


1、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位女大學生幹了一件缺德事,她幹了一件損人利已之事。

2、從制度的角度來看,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於制度之上,她幹了一件違反制度之事。

3、從誠信的角度來看,如果食堂阿姨讓這位女大學生寫一紙憑據,說明緣由後,簽字畫押,再微信轉帳給阿姨,由阿姨再把錢和憑據交給食堂財務,這算是履行了承諾。

從上述三點來看,只有第三點才有可能(請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讓道德與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學生本著誠信做人為根本,阿姨有一紙憑據在手說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點,那阿姨雖然佔有道德的制高點,但受到的確是真實的財產損失(被罰兩萬),而那位女大學生卻是不當得利(得到兩千元獎勵),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沒有人會瞧得不起她不仁不義的品行。

通過上述分析,相信你對這件事有一個明確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講,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規緊密相聯。這位阿姨的行為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警示——當好人要注意遵守規守矩,切莫輕易同情不合規之人。

不過,是否有人會懷疑這件事的真與假,是否有人編造的事實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虛假的,有人故意編造事實。請勿相信!


韓國成老師


飯堂阿姨罰20000,舉報的女生獎2000,這個說法其實沒有得到證實。應該是失實的,事情的緣由應該不止這點,網上的截圖也不一定就是事實。不過,女生舉報飯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緣由是怎樣的,個人覺得那個女生確實不厚道。

畢竟,沒帶飯卡用現金支付,其實應該是很常見的事情。而這個女生,卻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點蠅頭小利,居然放棄自己的人格,不顧道義的出賣別人。即便不是為了小利,而是純粹不妥那位飯堂阿姨而舉報,那也是能證明她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小人。這難道不覺得很可怕嗎?

現在她還只是學生,沒有步入社會。如果她進入到社會,那麼為了錢,為了利益,她會不會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來呢?細思極恐!

至於那個飯堂阿姨,說無辜但也不冤。畢竟學校飯堂規章制度本來就有規定,自己當時如果能有清醒的認知,自然就能免遭處罰,不是嗎?這件事,其實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為戒的。

最後,


這些歷史要讀


感謝題友的分享,這位女大學生可謂是再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觀!

真實版《東郭與狼》的故事

這件事情真的是再一次印證了一個事實 “對惡人的善良,就是對好人的殘忍”。

女大學生的釣魚策略,不但為自己轉來了2000元獎金,也為自己贏得了一位再也不會伸出援手的好阿姨。

這件事情從表面看來,似乎當真是由於女孩的利慾薰心和阿姨的愛心氾濫,然而即便如此,我們就可以說阿姨是不守規矩嗎?

顯然不是的,在我看來,整個事件的過錯方在於學校。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十分反感學校的這種處罰方式:立規矩沒有錯,錯在你把規矩立在了別人的善意之上。

這無疑是一場惡意大獲全勝的新聞,而採取懲治“不守規矩”獎勵“真實舉報”的做法,表面看似為了遏制食堂員工私下收費以將學校費用中飽私囊,實則明示各在校員工,一切以校規為準,見卡如見人,沒有飯卡?

餓著吧!

那麼即便你是某樓業主,也和小區中各保安熟識,只因忘帶門卡而不給你開門,你又會作何感想?

食堂阿姨,可憐;

涉事學校,可惡;

舉報女生,可恥!

然而這起事件似乎有了新的進展

該學校以通報證實:不存在對食堂阿姨罰款20000元,以及對舉報者獎勵2000元的事實。不論上面的這則通報是真是假,且先和大家分享個網絡上盛傳已久的故事。

如果那起事件是真的,學校當著舉報女生的面,把食堂阿姨叫來,查明原因後當著那女生的面把20000元退給阿姨,再轉而對舉報女生因釣魚騙獎勵而記過處分一次,相信廣大網民非但不會如此憤慨,反而必定個個拍手叫好!


鑫時空


看看這個通報,說的是食堂經營公司的聯營商戶,曹氏鴨脖微信收了22元購買款,也不存在處罰食堂曹阿姨,也不存在獎勵學生的事。

說實話,剛看到新聞報道時有點不可思議,如果真有這事,那真是太缺德了。看來是假的


煙波千里


女大學生忘帶飯卡哀求食堂阿姨用微信付款,吃過飯後翻臉不認人,竟然拿著轉賬憑證舉報食堂阿姨,導致阿姨被罰款2萬,女生自己卻獲得了2000元獎勵。

剛剛看到這個問題我也想上來吐槽一番,這不就是現代版的農夫和蛇嗎?

一開始我還心存疑惑,如果真有明文規定,這樣做會被罰款2萬元,那食堂阿姨可真是冤枉啊。不過無論是學校還是食堂都不應該有罰款的權力吧?

查了一下資料,發現了新問題。

這到底是學校認真調查的結果,還是為了平息事端做了工作呢?

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首先是阿姨不對,知道學校不允許學生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買飯,只能用飯卡,卻還接受女生的微信轉賬,是明知故犯,無論出於什麼心理,都是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但是,在學校食堂打工的阿姨都很辛苦,掙錢也不多,一次性罰款兩萬確實太多了。

其次,我覺得這個女生可惡至極。一個大學生連最起碼的做人準則都沒有,心機女一個,可以說很歹毒。一是不應該給阿姨犯錯的機會,有可能她是誘使阿姨犯錯的。沒帶飯卡可以回去帶或是不吃,也不能讓別人因為自己犯錯。二是這個女生當時用微信轉賬買飯,如果是阿姨主動提出的,女生可以拒絕,並給以提示或警告。如果是阿姨每次都這樣做,又不聽勸告,女生舉報了也有情可原。如果是女生提出用微信支付的,為了方便自己,這位阿姨就是幫了她的忙,給了她方便,女生在這樣的前提下再舉報阿姨,那就是沒有人性。

食堂阿姨都不容易,而且年齡大都和一些大學生的母親差不多,身為學生每天接受她們的服務,一定要善待她們,尊敬她們,對她們切不可耍心眼,坑害她們。“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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