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后的“抚恤”

2018年2月7日,陈胜生信访问题联席会议终于得以召开,风烛残年的陈胜生紧紧握住干部们的手:“谢谢、谢谢!” 事情还得从22年前说起,陈胜生的儿子陈小军出生于1973年6月17日,1992年至1995年12月在部队服役,退伍后聘用为隆回县公安局三阁司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1996年2月26日,陈小军随民警去缉拿盗窃犯罪嫌疑人钟某光时,遭到钟某光及其亲属多人暴力抵抗,面对犯罪嫌疑人使用屠刀、铁棍、土制炸药等凶器残忍将陈小军头部多处击伤后,陈小军不顾个人安危,忍痛爬行50余米,继续捉拿犯罪嫌疑人。因伤势过重,陈小军于1996年2月28日壮烈牺牲。 陈小军同志牺牲后,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其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妥善安排善后事宜,并启动烈士申报工作。 因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光在逃,致使陈小军的评烈申请一直未获通过,陈胜生夫妇应当享受的 “烈属”待遇一直未落实。近年来,陈胜生夫妇一边忍受丧子之痛,一边为陈小军评烈而找领导、奔波。20多年过去了,两位老人身体越来越差,而其子陈小军评烈的事一直未能得到批准,夫妇俩饱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副县长、公安局长申松能多次接待了陈胜生,反复做思想工作,并个人拿出资金接济他们。有时,面对陈胜生偶尔的一些过激言论都予以宽容和尊重。县委副书记曾秦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车茂等领导亦多次接待陈胜生。几位领导对陈小军的突出事迹均予以充分肯定,对陈胜生的遭遇非常同情,并决定启动处理程序。 在2月7日召开的信访联席会议上,与会单位根据陈小军同志的具体情况,对照政策找依据,考虑该问题的具体情况和陈胜生夫妇年老体弱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意见,参照“烈士”遗属标注解决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另考虑陈胜生、肖兰英夫妇因其儿子陈小军未得到相应的荣誉和补偿,四处奔波,心力憔悴,疾病缠身。对其医药、差旅费、误工费等予以补助。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待案件侦破后,民政部门继续为陈小军同志申报烈士荣誉称号,并按有关标准核算,落实有关待遇。 通过领导的重视、职能部门的配合、信访联席会议的积极协调,让这一长达22年的遗留问题得以解决。通过这一问题的化解,更是弘扬了正气、褒奖了陈小军同志的英雄壮举,安慰了其父母受伤多年的心,使其老年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真正做到了“英雄流血不流泪、烈士丢命不丢名”! 致敬英雄! (隆回县信访局易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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