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市荔灣區高度重視“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積極落實創新執行聯動機制,推動建立完善黨委牽頭、政府參與、法院主辦、各界配合的執行工作大格局,形成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廣泛參與、全民關心、開放共治的執行聯動工作機制。
紮實開展 穩步推進“三步走”:
STEP 1
黨委統籌,執行聯動總框架建起來~
2017年8月,經荔灣區法院提請,荔灣區委政法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荔灣區執行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標誌著荔灣區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邁上新臺階。
劃重點
1
立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建立“基本解決執行難”和“執行聯動”聯席會議工作機制。
2
明職責
將全區21個部門和22條街道及居委會納入執行聯動成員單位,並以清單形式逐項列明各成員單位職責。
3
明獎懲
將執行聯動工作納入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評內容,明確表彰、通報、批評制度。
4
強力度
突出法院和公安聯合打擊拒執行為、尋人找物等方面的具體協作要求,突出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在協助送達、尋人找物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2017年9月,荔灣區召開“執行聯動工作專項培訓會”。)
精彩回顧
STEP 2
明晰基層組織職責,街道社區動起來~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州市委、市法院關於“送必達 執必果”的工作部署,2018年8月,經荔灣區法院提請,荔灣區委政法委印發《關於各基層組織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夯實執行聯動工作機制,提升執行聯動工作規範化水平。
1、總體原則
將協助執行納入依法治區和基層組織網格化管理工作範疇,建立執行聯動工作信息平臺,完善專人聯繫、執行聯動工作臺賬、定期聯席會議等制度。
2、明確職責作用
明確基層組織、網格員在執行聯動與協助執行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與作用。
協助送達和“尋人找物”:基層組織、網格員根據日常工作所掌握的情況積極配合法院執行,提供相關信息,必要時協助配合執行人員上門執行。
協助見證執行:基層組織派人參加並積極配合執行工作,協助並見證執行過程。
協助化解矛盾糾紛:基層組織充分發揮其熟悉情況、容易與當事人溝通等優勢,積極協助做好矛盾疏導工作。
協助開展執行宣傳:基層組織及時將屬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適當方式在轄區內公佈,加強失信震懾力度和針對性,提升執行宣傳效果。
小背景:為加強與街道、居委等基層組織的聯繫溝通,提升執行聯動實效,荔灣區法院今年以來深入開展執行聯動走訪調研工作。執行幹警分組分批走進區內各街道、社區,協商、溝通執行聯動工作內容和要求,製作執行聯動工作通訊錄,推動落實執行聯動網格化。
執行幹警走進街道
STEP 3
法院公安深化聯動,天羅地網織起來~
2018年9月,荔灣區法院與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會籤《關於進一步深化執行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法院與公安在執行聯動、協作中的職責分工與作用,建立健全執行聯動長效工作機制,為攻堅執行難提速增效。
1、總體原則
建立法院、公安執行聯動工作長效機制,成立執行聯絡小組,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和定期聯繫會議制度,通報、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2、明確職責作用
明確法院和公安分局在執行聯動與協助執行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與作用。
查詢被執行人信息:法院因執行案件可以請公安分局協助查詢被執行人相關信息,提取相關證照。
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下落:針對案件情況,法院可以請公安分局協助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
協助執行:法院可通知公安分局派人參加見證執行,對執行過程中出現妨礙執行、抗拒執行等情況,公安分局配合制止過激行為。
處置涉執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當事人或案外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抗拒執行,公安分局出警依法處置;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公安分局依法及時辦理;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犯罪案件,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受理。
協助司法拘留:公安分局拘留所對法院移送執行司法拘留的人員,依法快速辦理收拘手續。法院與拘留所建立“點對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聯絡通道。
(2017年9月,荔灣法院與荔灣區拘留所聯動配合,對被執行人梁某開展釋法教育工作,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
(2018年5月,荔灣法院在華林派出所、華林彩園社區居委會協助下,執行一起小區物管權移交案。)
精彩回顧
“執行難”不只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是建設誠信社會、和諧社會、平安社會,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解決“執行難”不僅是法院一家之事。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搭建搜捕“老賴”的天羅地網,破解查人找物“老大難”,形成全民參與的社會力量和氛圍,是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促進執行工作長遠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堅實保障。
荔灣區法院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宗旨意識,把發揮法院職能作用與動員社會力量結合起來,努力在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之後,積極建立完善執行長效機制,推動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更加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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