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法院给付类拒执罪庭审遭“围观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兴庆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老赖”的打击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重拳惩治“老赖”。9月13日,兴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据悉,此案系继该院宣判拒不腾房类拒执罪案件以来,首次对财产给付类案件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打击,实现了打击拒执罪案件类型全覆盖。

2016年宋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附带民事赔偿142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并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人员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宋某某有30余万元的拆迁款已补偿到位,但经法院查明,该款项已被宋某某全部取走隐匿,当法院责令宋某某如实申报财产时,被执行人宋某并未如实申报这一财产情况,兴庆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罚款措施,宋某某亦未履行且玩起失踪。后兴庆区法院经研究决定将宋某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兴庆区公安分局立案后,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利用网络布控、网上追逃等手段,终令宋某某于今年4月20日在云南落网。5月22日兴庆区检察院以宋某某涉嫌拒执罪向兴庆区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宋某某对自己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义务的罪行供认不诲,庭审进展顺利。

为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兴庆区法院邀请多家媒体参与了庭审过程。为提高对被执行人震慑效果,执行法官传唤了几名被执行人进行旁听,庭审后一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纷纷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与此同时,执行局将庭审直播通过微信等媒介推送给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增加当事人对拒执罪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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