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慶區法院給付類拒執罪庭審遭「圍觀

為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興慶區人民法院不斷加大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老賴”的打擊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堅決追究刑事責任,重拳懲治“老賴”。9月13日,興慶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宋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據悉,此案系繼該院宣判拒不騰房類拒執罪案件以來,首次對財產給付類案件拒不執行判決罪的打擊,實現了打擊拒執罪案件類型全覆蓋。

2016年宋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判處附帶民事賠償142000元。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人員並未查找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後執行人員得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稱被執行人宋某某有30餘萬元的拆遷款已補償到位,但經法院查明,該款項已被宋某某全部取走隱匿,當法院責令宋某某如實申報財產時,被執行人宋某並未如實申報這一財產情況,興慶區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罰款措施,宋某某亦未履行且玩起失蹤。後興慶區法院經研究決定將宋某某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興慶區公安分局立案後,積極配合執行工作,利用網絡布控、網上追逃等手段,終令宋某某於今年4月20日在雲南落網。5月22日興慶區檢察院以宋某某涉嫌拒執罪向興慶區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宋某某對自己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義務的罪行供認不誨,庭審進展順利。

為提高法治宣傳效果,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促使“老賴”主動履行義務,興慶區法院邀請多家媒體參與了庭審過程。為提高對被執行人震懾效果,執行法官傳喚了幾名被執行人進行旁聽,庭審後一直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紛紛表示將盡快履行義務。與此同時,執行局將庭審直播通過微信等媒介推送給執行案件當事人,以增加當事人對拒執罪的理解,進一步加強對被執行人的心理震懾。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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