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兴地区发布“关于工业企业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将对长兴县内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并按类别进行限电。
具体实施期间为2018年7月1日零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具体行业限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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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规上C类企业每月限电4天、规上D类企业每月限电8天;规下C类企业每月限电10天,规下D类企业每月限电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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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外:规上C类企业每月限电10天、规上D类企业每月限电12天;规下C类企业每月限电12天,规下D类企业每月限电14天;
而在此基础上,文件又细分了各行业的限电情况。其中印染、纺织(加弹、喷水)等企业:
1、在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
规上A、B类企业每月限电4天、规上C、D类企业每月限电8天、10天;规下A、B类企业每月限电8天,规下C、D类企业每月限电12天、14天;
2、在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外:
规上A、B类企业每月限电6天、规上C、D类企业每月限电12天、14天;规下A、B类企业每月限电10天,规下C、D类企业每月限电14天、16天;
化纤(熔体纺、切片纺)企业:
日平均负荷在今年4月当月平均负荷的基础上压缩15%。
另据文件显示,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县节能办及乡镇(街道、园区)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企业违反规定,将给予企业、用电公司和所属乡镇重罚。
附文件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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