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红色)预警的 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Ι级(红色)预警的

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24时一29日24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请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绛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I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全面抓好应急响应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类企业一律停产;二是各类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停止作业;三是强化中心城区及各县建成区民用散煤巡查营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I级响应措施包含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尽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县教育局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放假。

3、县卫生局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4、公安局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行的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措施

县宣传部门、县经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通信公司等发布一下建议信息: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停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4、减少高污染燃料使用;

5、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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