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國竇玉沛被問責:失責必問,喚起管黨治黨政治擔當

提要:問責是懲戒,更是警醒。問責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後算賬”,而是要讓大多數黨員領導幹部受到觸動和警示,切實增強擔當精神,牢牢牽住管黨治黨“牛鼻子”。前車之覆,後車之鑑。中央已經三令五申,鮮活案例就在眼前,勿謂言之不預!該怎麼做,每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都應好好掂量掂量。

李立國竇玉沛被問責:失責必問,喚起管黨治黨政治擔當

“靴子”終於落地了!

2月8日,中央紀委發佈了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被問責的消息。

去年10月底,王岐山同志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指出:“六中全會上,有一名中央委員和一名中央紀委委員就‘請假’了,因為他們所領導的部門出現了系統性腐敗,中共中央決定對他們問責。”前不久,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披露,“對民政部黨組、駐民政部紀檢組管黨治黨不力、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嚴肅問責,原黨組書記、派駐紀檢組組長受到責任追究”。對此,社會輿論一直高度關注。

李、竇二人,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肩負著黨和人民的信任,卻把中央的叮嚀囑託當作“耳旁風”,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對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受到嚴肅問責實屬必然。對他們的處分和通報,彰顯了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夯實政治責任的堅定決心,體現了黨規黨紀的剛性。對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管黨治黨不嚴不實、“四風”和腐敗問題頻發、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從嚴問責不手軟、通報曝光不含糊,目的就是要持續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釐清權力、責任、擔當之間的關係,是領導幹部的一門“必修課”。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管黨治黨實踐中發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其中突出的一條就是使命意識弱化、擔當精神缺失:有的領導幹部只想要權力,不願擔責任;有的搞好人主義、“鴕鳥政策”,對管轄範圍內領導幹部出現的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批評不報告不問責,等出問題了還說“沒想到”;有的敷衍塞責、裝裝樣子,把管黨治黨要求寫在紙上、掛在牆上、喊在嘴上,就是不往心裡去……殊不知,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扛不起責任就辜負了黨和人民的信任,被問責肯定是早晚的事情。

“2016年,全國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中央紀委分兩批通報14起責任追究的典型問題。”七次全會工作報告中的這組數據,體現了過去一年從嚴問責的力度。全會在部署今年工作時,更將“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作為七項重點工作之一,進一步推動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而幾年間,從提出問責要求、高舉問責利器,到把實踐經驗昇華為制度、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力度日漸加強、問責工作步步深入。制度是管長遠的,問責條例把權力和義務、責任和擔當統一起來,明確問責的對象、內容和方式方法,為強化問責提供了制度利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敢於黑臉,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充分釋放制度的力量。

沒有問責,責任就落實不下去。但問責不能泛泛,必須突出政治責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這一點,在近年來對黨員領導幹部問責的典型案例中已經體現得很明顯。無論是剛剛受處分的李立國、竇玉沛,還是此前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被問責的河南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以及在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中因翫忽職守被查處的童名謙,等等,他們的教訓無不證明一個道理: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黨內問責問的是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領導幹部要既“領”又“導”,僅僅“獨善其身”是絕對不夠的,必須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履行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問責是懲戒,更是警醒。問責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後算賬”,而是要讓大多數黨員領導幹部受到觸動和警示,切實增強擔當精神,牢牢牽住管黨治黨“牛鼻子”。前車之覆,後車之鑑。中央已經三令五申,鮮活案例就在眼前,勿謂言之不預!該怎麼做,每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都應好好掂量掂量。(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閆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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