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得愛滋病故意傳染300人?爲何小道消息總會有人瘋傳……

今天,我們在杭州的各種群中,都看到了這樣一張朋友圈截圖:

「下沙傳媒一男的得了艾滋傳染了300個女的,杭州要完蛋了……」

在沒有確鑿的證據之前,這種小道消息除了恐慌之外,可能沒有任何的正面意義。

我們來從醫學的角度,來分析一下這件事兒。

一、沒有實錘

有句老話說得好,造謠張張嘴,闢謠跑斷腿。

放到這兒也特合適。

在這個「得了傳染病報復社會」的消息裡,既沒有可靠的診斷依據,也沒有「300」這個數字的可靠來源,真實性十分可疑。但人們對艾滋病的恐慌遠遠超過其他疾病,所以每當出現艾滋病傳播的傳言時,「寧可信其有」的心態總會佔據上風。

這種傳言,基本上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不同的地區出現。

這時候實錘是什麼?重要嗎?

二、我們可能也看不到實錘

在看到艾滋病新聞時,一個判斷的出發點是:有沒有特別指出某一個具體的人患有艾滋病?

事實上,中國對艾滋病的管理中有一條非常明確的規定。依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九條:

「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

醫療機構和疾控部門的醫生不可能向其他人說某個人患了艾滋病,即使是向家人、配偶、子女,也不會透露艾滋病陽性的結果。醫生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病人感染信息都有違法的風險。也就是說,某一個人得了艾滋病的消息,除非來源於本人公開,其他人傳的消息,都可能是有問題的。

但另一方面,因為這種隱私保護,讓艾滋病傳言的實錘特別難以獲取。這可能也是造謠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

三、為什麼不公開艾滋病人的信息?

每個人都不知道身邊有沒有艾滋病人,會不會造成普遍性的恐慌?

——這種傳言,切中的正是這種恐慌心理。

醫生檢出艾滋病患者,連配偶都不能告知,會不會造成傳染風險?

——醫生在檢出艾滋病患者後,有一套完整的患者教育流程,包括鼓勵患者主動採取保護措施,鼓勵患者坦誠溝通和主動告知,等等。但這些措施對患者而言,並不具有強制性。一旦出現反社會的行為,只能通過法律進行約束,但這時往往已經產生危害後果。

那為什麼不能公開艾滋病人的信息呢?

——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

四、艾滋病人的隱私和大眾的健康,如何取捨?

我們為什麼需要對艾滋病人的隱私如此看重?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而在當前,社會整體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仍然嚴重。

一旦公開艾滋病患者的信息,必然會導致歧視的發生。這種來源於外部的歧視有直接加劇患者反社會心理的可能性,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如果公開患者的個人信息,大眾自願參與艾滋病檢測的意願會降低,即使發病也會因為擔心曝光而選擇不接受合理治療。這會極大地增加艾滋病防控的難度。

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其實是對整個社會安全水平的提升。

但另一方面,提升整個社會安全水平,既需要在社會層面保護艾滋病患者,也同時需要對艾滋病患者的行為有更有效的管理和教育。在美國的部分州,有「艾滋病犯罪特別法」,故意傳播艾滋病將會有重刑;部分州還有規定,HIV 陽性患者必須向性伴侶告知實情。

任重道遠。

五、寫在最後

有人感染艾滋病並廣泛傳播的傳言,該怎麼看?

不恐慌,等真相。

更加註重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性行為,避免高風險的血液接觸,避免使用來源不明的血液製品,避免在不正規醫療機構就醫。

拉黑熱衷於造謠的「朋友」們。

轉發錦鯉求平安。

杭州男子得艾滋病故意傳染300人?為何小道消息總會有人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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