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女教師「插隊」懷孕遭辭退,不服氣怒告學校!結果……

要麼“排隊懷孕”,

要麼被辭退!

這種奇葩的單位規定你見過嗎?

幼儿园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不服气怒告学校!结果……

近日,一名江蘇的幼兒園女教師因“插隊”懷孕,被單位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為此,這名女職工要求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差額並賠償。

生育高峰期單位下令“排隊懷孕”,女職工“插隊”遭辭退,該不該獲得賠償呢?

員工懷孕被要求“排隊”

潘佳怡(化名)是江蘇省某大型集團公司創辦的苗苗幼兒園的老師,幼兒園創辦的時間不長,教師都很年輕,有近一半的教師已是年輕的媽媽,其餘的老師也陸續進入育齡期。


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幼兒園不少教師相繼有了生育二孩的計劃,而且因為年齡都已偏大,都想盡早生育,紛紛向學校提出生育申請。待育女教師陡然增加,給幼兒園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為此,幼兒園領導將可能出現的困境及時向集團公司作出彙報。集團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女教師一胎生育的前提下,最終出臺了女教師生育二孩“排隊”的規定。


2015年3月,集團公司的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婚假等有關規定”。該規定涉及生育的內容有:

幼儿园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不服气怒告学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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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育齡職員符合晚婚晚育的條件後(結婚半年後交懷孕申請方可懷孕),按照來園工作年限、年齡、結婚時間的總分排隊(幼兒園公示),並提前半年提交書面申請後方可懷孕;兩位教師懷孕間隔三個月,不按排隊順序懷孕的,按自動辭職處理。

幼儿园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不服气怒告学校!结果……

此規定一經出臺,立即遭到了教師們的吐槽——“能不能按時懷孕,誰也不敢保證。輪到某位老師懷孕,這個老師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懷孕,跳過順序後卻又懷孕了,就不讓生下來?這個規定太強人所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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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大家牢騷滿腹,畢竟找份工作不易,老師們對公司的制度最終還是表示服從。於是,計劃生育二孩的教師紛紛向學校提出了申請。學校則根據規章制度的要求,對每一位申請生育二孩的女教師進行考核打分排序,然後進行公示。

潘佳怡也想生二孩,就向學校遞交了生育申請。在2016年4月11日公示的排名順序中,潘佳怡以綜合考核分36分排名第四。可是,由於有些老師對考核打分排名的一些規定提出了異議和建議,此後集團公司又多次研究生育二孩排隊問題,對考核排隊辦法進行了修改,重新進行考核打分排序並公示。2017年6月12日,在重新公示中,潘佳怡以74分排名下降到第七。潘佳怡雖說有些不服,但也不敢當面頂撞,心想自己也沒有懷孕,接下來的日子裡多注意一點,爭取在輪到自己的時候再懷孕生育。

“插隊”懷孕被辭退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潘佳怡此時已經懷孕,只是她還不知道而已。過了幾天,潘佳怡算算自己的日子覺得不對,很準時的例假卻遲了幾天沒有來,她買了早孕棒回家測試,這才知道自己懷孕了。

第二天一上班,潘佳怡就來到園長辦公室,囁嚅道:“園長,我懷孕了,想申請提前懷孕生育。”

聞此消息,園長驚奇地瞪大眼睛,反問道:“你的排名只是第七,現在怎麼能懷孕呢?”

幼儿园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不服气怒告学校!结果……

(網絡配圖)

“我不是故意插隊懷孕的。但我現在懷孕了,就肯定要把這個小孩生下來。”

見潘佳怡態度堅決,園長兩手一攤,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排隊懷孕,否則按自動辭職處理,這是集團公司總部定下來的。你堅持懷孕生育,我個人做不了主,只能如實向總部彙報。”

2017年6月30日,幼兒園向潘佳怡出具了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以潘佳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與潘佳怡解除了勞動合同。

女教師與單位對簿公堂

接到了《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潘佳怡不服,2017年12月1日,她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幼兒園支付兩倍工資差額及相應的賠償金。

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幼兒園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59752.2元。

接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後,幼兒園表示不服,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確認幼兒園不承擔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

2018年6月26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7條、第87條的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幼兒園的訴訟請求。

網友熱議

這場糾紛曝光之後,迅速引起了網友的關注。

有人表示,生孩子是個人行為,完全應該由個人和家庭來選擇與支配。

@小婷婷兔:我覺得我們領導就很開明,她曾經說懷孕生孩子是能排隊的嗎?一但懷上了就是緣分,一直都是祝福的心態。


@朗詩Hecate:這個政策非常變態!規定什麼時候懷孕,還要排隊懷孕,根本就是違反人性!懷孕不是想懷孕就能懷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麼辦?


@MORE·YY:大齡的女職工一排好幾年,到時候成高齡產婦很危險啊...


@Forward-Y:2018年了,懷孕都被限制了,這不是自身的選擇嗎?生與不生最大的選擇權不是自己嗎?要不要對女性這麼不友善!!

也有人表示,懷孕前先統籌安排、列個順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某豬頭四:正常,都懷孕了誰上課?


@款款的胖子:學校也很無奈,如果扎堆懷孕,產假一休就是好幾個月,這會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運轉帶來很大的困難。


@牛仔褲的夏天1010:我就是老師,現在二孩政策放開了,你們見過一個學科都去生孩子,沒人上課嗎?校長也很抓狂,然後去找代課老師,家長知道都是代課老師上課,又不願意,所以現在的結果就是學校寧願要本科生男老師,哪怕技能差點,也不要女研究生的人當老師……

近年來,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很多單位,尤其是大多數員工為女性的,如幼兒園、中小學、銀行等單位,快步進入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

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同時,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由此可見,“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全面開放二孩是國家政策,女職工懷孕生二孩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幼兒園出臺這樣的規定是不是與國家的政策精神不相符呢?

不過同時,作為員工,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早點與單位溝通,配合單位做好工作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糾紛。

對於這種“插隊”懷孕遭辭退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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