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和文化最精华的法定保护地,游览一个好的风景名胜区可以使人放松心情,在感受自然之美的同时也可以看古迹、学知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照《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于2018年7月下旬至9月组织8个评价组分别对全省59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逐一开展管理评价。
经综合评定,浙江59处风景名胜区(其中:富春江—新安江、雁荡山按照分区分别进行管理评价,共计65处管理评价单元)中,42处得分在200分以上,没有不合格的风景名胜区。
其中杭州西湖、莫干山、普陀山、江郎山、仙居、仙都、超山、滨海—玉苍山、寨寮溪、南北湖等风景名胜区,获得通报表扬。
科普贴士
风景名胜区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政府批准公布。
1979年,国家建委在杭州西湖召开的座谈会上首次提出“风景名胜区”概念。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风景名胜区。浙江作为风景名胜资源大省,风景名胜区种类、分布密度、均衡度、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均列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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