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一理念深入人心
一般喝了酒又要開車回家怎麼辦?
大家都會選擇“代駕”
可是昆明的許小姐喝酒後叫了代駕
最後還是因“醉駕”被交警查獲了
這是怎麼回事?
3月20日晚21時53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環城東路與東郊路交叉口突擊整治時,發現一輛牌照號為雲A93***的車輛突然停在檢查點前200餘米處的路旁。根據工作經驗,民警判斷該車一定有問題。
發現情況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到達車旁時發現,駕駛室內飄來陣陣酒味,通過酒精快速檢測棒檢測確認車內的女駕駛員確實存在酒後駕駛的情況,民警立即將其帶至路邊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113mg/100ml,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劃重點:
據駕駛人許某某自述,自己當晚喝完酒以後已經找了代駕,但怕代駕找不到,自己就駕車到路口等代駕來開車,就開了幾百米,沒想到就被民警抓到了。
駕駛人許某某因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扣留其駕駛證並拖移了車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如果說上面的事情是漂亮小姐姐
沒有經驗導致的
那同樣是醉駕被查
我猜許多人都不知道
醉酒騎自行車也算違法!!!
3月22日下午,濟南交警大隊查處交通違法時,民警正在查處一違法駕駛人,一老人騎著自行車停到民警身邊,對民警說:
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民警發現,老人滿身酒氣,說話也不利索。隨即詢問老人是不是喝酒了,並要求老人下車接受調查。
此時老人卻拒不接受調查,聲稱要回家去,在路邊吵吵鬧鬧,民警隨即將其依法傳喚到中隊進行處理。
經呼氣測試,老人每次呼氣測試值為12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非機動車。
最終,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許多網友看了這條新聞
驚呼:什麼??
原來醉酒騎自行車也算犯法?
根據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三項明確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不得醉酒駕駛;
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民警提示:
不管什麼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隱患。
這下,
大爺只能為自己的“莽撞”自罰一杯了
醉酒騎自行車也算酒駕,不少人也許會覺得不可思議,不過早在今年1月的時候,就有人醉酒騎自行車闖紅燈,被罰了100元。
不少網友當時還戲稱他為“2018年騎自行車被罰第一人”……
無論是找了代駕還被查的小姐姐
還是醉駕騎車的老大爺
都告訴了我們
別皮!喝酒就不要開車
不然你都是拿自己生命
漂移在“一路向西”的路上。
(來源:雲南信息報 記者 馮蔚、成都商報、齊魯晚報、19樓、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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