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運城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統教師招聘公告(38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師資水平,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38名教師。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全額事業編制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38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三、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條件: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務地為山西省且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特崗農技人員,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持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的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3)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公告

通過招聘單位網站、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河津風采、河津電視臺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崗位要求的專業參照教育部專業目錄執行。

(2)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週歲計算,以報名開始日期為準。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須在報名前取得。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6)。具體為:大學生村幹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含)以後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和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到2018年底前服務期滿已取得合格證書的,需攜帶合格證書。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到2018年底前服務期滿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擬聘用前還須提供《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4)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由本人填寫《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現場照相。報考材料應真實,如有虛假,一經查實,不論何時,取消一切資格。

(5)開考比例。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取消崗位時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改報時間電話通知考生。

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截止後,服務基層項目崗位未達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名額,調整到該單位非服務基層項目同類普通崗位;服務基層項目被取消的,考生將自動合併到該單位非服務基層項目同類普通崗位參加考試。調整情況在筆試之前公告。

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受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比例限制,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可直接進入面試。

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不足的,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並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網站發佈變更公告。

(6)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和地點以招聘公告為準。

(7)報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2001年以後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崗位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檔案存放證明及報名條件所需要的其它相關證件(已參加工作的需持現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檔案現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檔案存放證明)。

②近期免冠1寸紅底照片1張。

(8)領取准考證時間

報名結束後,領取准考證及筆試的時間、地點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網站發佈。

(三)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

招聘單位須委託地(市)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命題、閱卷,並簽訂保密協議。

筆試結束後,要在原發布招聘的網站公佈參加應聘筆試人員成績。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複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四)資格複審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名額與筆試人員1:3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各崗位最後一名成績並列,均可參加資格複審)。崗位名額與筆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全部進行資格複審。

根據崗位報考條件及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核實身份,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複審不合格或公告面試名單前考生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資格複審結束,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確定面試時間後,在原發布招聘的網站發佈面試公告。

(五)面試

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人數為7—9人,考官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擔任,並簽訂保密協議,做好面試考官信息的保密工作。

資格複審無異議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內容為各崗位應具備的專業技能或能力水平,採取講課形式。總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遲到。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臨時抽籤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評委評分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並當場評分、亮分、記分、統分。全部考生面試成績經評委小組組長和現場監督人員確認並簽字。面試成績及排名當天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上予以公佈。

面試結束後,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示考生的總成績及排名。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後一名總成績出現並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採取筆試加試方式確定)。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考生總成績須合格(不低於60分;直接參加面試的考生總成績為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考察由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填寫《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表》(附件3)。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七)擬聘人員公示

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

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附件4)。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少於五年。

五、領導組織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招聘部門履行主體責任。組織、人社部門履行監管責任。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每項工作要做到責任到人。一把手要簽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責任承諾書》(附件5)。

六、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單位要制定應對公開招聘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在招聘期間,要指定專人負責輿情監測。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處置。重大輿情要及時向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原發布公告的網站向社會公佈,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迴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於迴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迴避的要求。對違反迴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及時調查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調離或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文標題: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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