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临汾1-9月因交通事故死亡343人……附:原因分析

2018年1—9月份,临汾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处理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020起,死亡343人,受伤2274人!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仅要吸取血的教训,更要通过吸取教训知道如何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远离大货车

1—9月份,涉及大货车的交通事故331起,造成101人死亡、328人受伤。货车交通事故以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超车、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原因。

“远离大货车!”是交通管理部门高密度、高频次大声呼吁的安全警示。大货车因其车辆自身特点既有“不得已的”苦衷:如视线盲区、刹车距离长、车速快时容易侧翻等等原因,还有它的故意交通违法原因:如超速行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等,所有这些都是造成涉及大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无可奈何”。远离它!尤其不要义气用事与它争高下!!因为一旦发生意外,不管谁违法,“吃亏”的肯定不是大货车!!!

私家车文明出行理念急需提高

2018年1—9月份私家机动车共发生事故1402起、造成192人死亡1615人受伤。私家车驾驶人为了躲避交警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出行活动往往与交警路面查处与管控工作打时间差,抱侥幸心理。有的私家车不但违犯交通法律法规,还从车窗抛撒垃圾,文明出行意识有待提高。超速、酒驾、无证驾驶是私家车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摩托车文明、安全意识还需提高

2018年1—9月份摩托车共发生事故722起、造成90人死亡、920人受伤。近些年来,摩托车逐渐从代步出行“进化”到大排量的“拉风耍酷”,一声声轰鸣的声响响彻街道,速度快、随意变道,不仅危险重重,更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电动车安全不容忽视

2018年1——9月份电动车共发生事故131起、造成16人死亡、163人受伤。电动车以其极高的性价比赢得了大家的喜爱,但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等都是电动车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农民朋友的安全意识急需加强

2018年1—9月份,农村居民驾驶车辆引发事故1380起,造成307人死亡、1540人受伤。农村居民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面包车、农用三轮车为主。 事故发生以超速、酒后驾驶、乘坐人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主要原因。近年来,为了提高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交警部门以进农村、建立“两站两员”等方式对农村交通参与者不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但仍有一些农村驾驶人置法律与安全于不顾,酒驾、超载、驾驶车辆不使用安全带、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屡引发交通事故,加之面包车、三轮车等机动车安全性能差等原因,为自己及他人造成无法弥补生命与财产损失。

造成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1、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146起造成70人死亡138人受伤

2、违反交通信号,因违反交通信号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65起、造成15人死亡、193人受伤

3、无证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33起、造成29人死亡148人受伤

4、未按规定让行发道路交通事故292起、造成

24人死亡364人受伤

5、逆向行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19起、造成18人死亡166人受伤。

6、酒后驾驶 因酒后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49起、造成18人死亡145人受伤

看了上述的事故分析,大家心里是不是都沉甸甸的?这些看似冷冰冰的数据,每一个数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我们要在心里“种”下一个信念——只有遵章守法,文明安全出行,事故将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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