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鹿晗和justin bieber誰的最終結果會好一些?

Cassandra超級可愛


這樣的問題實在不知道目的何在,這是想捧鹿晗呢還是要黑鹿晗呢?真要回答的話,個人認為賈斯汀最終結果好於鹿晗的可能性更大。

賈斯汀·比伯雖然只是一個24歲的大男孩,但是卻有著極其跌宕的演藝生涯。賈斯汀自幼便具有極高的音樂天賦,他的母親將他唱歌的視頻上傳到網上後引起廣泛關注並很快被音樂公司簽下,年僅14歲的他就此出道。出道後他的專輯和單曲銷量極高,各種獎項拿個不停,但是沒過幾年進入叛逆期的他就因各種過分行為遭到抵制,甚至有3年時間沒有出過專輯。不過隨著年齡增長,賈斯汀認識到了錯誤,不僅主動為之前的錯誤表示歉意,還專門寫歌道歉。正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賈斯汀此前雖然花樣作死,但是歌唱實力還在,認識到錯誤的他再度受到追捧成功鹹魚翻身。以賈斯汀的歌唱實力看,只要別再作死,肯定還能繼續拿獎拿到手軟。

鹿晗解約回國後流量極高,但是總覺得他的主業並不清晰,進軍演藝圈,演技似乎不太得到認可;繼續唱歌,但是也沒有什麼傳唱廣泛的作品;在綜藝圈鹿晗混得還算不錯,但是這並非長久之計,畢竟靠綜藝圈維持人氣的明星很難大紅大紫,一旦流量轉向,這種沒有一技之長的明星很容易被取代,因此從長遠看,鹿晗目前的發展模式難以長期維持,所以個人認為還是賈斯汀的最終的結果會更好一些。

(LS)


捕魚小分隊


其實鹿晗和賈斯汀比伯在大陸和歐美有著相似的情況,鹿晗,眾所周知被噴的就是長相太鮮肉拿錢太多,其實賈斯丁比伯在歐美也被噴得很厲害,甚至比鹿晗在國內被噴的還狠。


賈斯汀比伯在變聲期以前是很受歡迎的,即便行事叛逆都很受追捧,但在在變聲期以後呢,他的聲音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那些歌唱起來都沒有以前的味道了,所以他的經紀公司開始在外形和歌路的包裝上,開始走偶像歌手唱跳路線,女歌迷依然是對他要死要活的,就像國內女明星見到鹿晗一樣。



走偶像風格的藝人在歐美就相當於小鮮肉在國內的地位,一群迷妹追捧,更多的人將他罵的狗血淋頭,雖然賈斯丁比伯被定義成包裝的偶像歌手,但其實放在國內已經很man了,並且隨著年齡的增大,賈斯丁比伯開始跟其他音樂人合作,比如蟬聯了公告牌40多周的西語歌曲《despicito》以及和知名電音DJ khaled合作的多首歌曲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也以此證明自己音樂實力。

但是鹿晗轉型之路可以說有些曲折了,先是在張藝謀《長城》中飾演滿嘴鬍渣有情有義的熊軍士兵稍有起色,後來在新劇《甜蜜暴擊》飾演拳擊男,卻依舊不改是偶像劇的本質。



轉眼鹿晗就三十了,依然被人叫小鮮肉,與賈斯汀比伯做對比,鹿晗還是沒有找到轉型之路,眼看著小鮮肉崛起一波又一波,鹿晗被喜新厭舊是遲早的,而賈斯汀比伯,將會再一次常青。


炭燒的菠蘿




justin biber在2008年背經紀人斯科特發掘,並培養他進入樂壇,一首《baby》火遍全球,那年justin biber年僅14。2009年,justin biber發行了第一張個人專輯《my world》,剛發行不到一週,銷量

就達到13.7萬張,登上登上“公告牌專輯榜”第六名。

justin biber一出道變成績斐然,而且可以稱之為“hot star”和真正的“super star”。justin biber屬於天才級別的明星,但他的努力或許只有自己最清楚。他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中,但
自學了鋼琴、打鼓、吉他和小號,他的努力和天賦成就了他。

18歲的比伯便登上《福布斯》全球百位巨星第三名。從出道至今獲獎無數,成就令人歎為觀止。不過,比伯成明早另一個缺點是讓他變得社會化了,他的爭議也越來越多,飆車,夜店,辱罵他人,豪宅,吸食大麻等等。好事也做了,壞事也做了,也不枉費他的青春。


對於鹿晗,雖然他多才多藝,但是他並沒有特別突出的成績,而且他的代表作也不多。他會唱歌會跳舞,但不精於這一行業,非得去跑綜藝和演戲,演技也不是特別好。

他只能算是流量小鮮肉,靠著較大的粉絲團吸睛吸錢。不過,往後幾年,幾十年,他老了之後,便不再是小鮮肉了,倘若再沒有讓觀眾印象深刻的一些代表作品,他真的很快就會被娛樂圈所淘汰。

不過,感覺現在鹿晗也在慢慢轉型,與關曉彤在一起後,更是優先進入“京圈”行列。與跑男合同到期後,也不再繼續參加,而是與自己的音樂靠攏,參加《熱血街舞團》,在他的音樂路上發光發熱。這算是很關鍵的一段轉型期,就看支持他的人多與否了。


鹿晗與just bieber只能說目前不在同一等級層面上,一個是“明星”,一個是“巨星”。這一段距離就很大了,他倆最終結果會如何,誰也不知道,沒有可比性,而且就算比了有何用呢,兩人也沒有任何接觸,無意義。只能希望兩人未來都越來越好吧!

不過,本人覺得若是justin biber和權志龍比一下,還是有很大看點的,他倆才是實力相當吧😄。
上述僅本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再次感謝邀請!

娛一點吧


我賈皇是世界巨星哎,鹿晗很好但和比伯真的比不了,不接受反駁🙃



哇咔咔如來


justin biber在2008年背經紀人斯科特發掘,並培養他進入樂壇,一首《baby》火遍全球,那年justin biber年僅14。2009年,justin biber發行了第一張個人專輯《my world》,剛發行不到一週,銷量就達到13.7萬張,登上登上“公告牌專輯榜”第六名。2015年,賈斯汀比伯的《were are u now 》以及2017的《despasito》都獲得了格萊美獎。😎😎😎😎😎



justin biber一出道變成績斐然,而且可以稱之為“hot star”和真正的“super star”。justin biber屬於天才級別的明星,但他的努力或許只有自己最清楚。他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中,但自學了鋼琴、打鼓、吉他和小號,他的努力和天賦成就了他。18歲的比伯便登上《福布斯》全球百位巨星第三名👏。從出道至今獲獎無數,成就令人歎為觀止。😏😏😏


不過,比伯成明早另一個缺點是讓他變得社會化了,他的爭議也越來越多,飆車,夜店,辱罵他人,豪宅,吸食大麻💀等等。好事也做了,壞事也做了,也不枉費他的青春。對於鹿晗,雖然他多才多藝,但是他並沒有特別突出的成績,他的代表作也不多,而且也沒有國際獎項,頂多就是個國內的獎。他會唱歌會跳舞,但不精於這一行業,非得去跑綜藝和演戲,演技也不是特別好。算了,不說鹿晗了。雖然說鹿晗在中國的粉絲要比比伯的多,但是請你把眼光看向世界,如今比伯的粉絲量是世界第一(邁克傑克遜死了😭😭😭)。不是我純心打擊鹿晗粉啊,你們說鹿晗有什麼世界紀錄——微博轉發量最高。。。(似乎只有中國人用微博耶)你們說鹿晗帥,我真的欣賞不來。你們居然喜歡一個化著濃妝、把自己打扮成小姐姐的男生。你們在看看比伯,從2009年出道到現在,有化過幾次妝,真的是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賈斯汀曾經叛逆過,而且現在已經不再犯了,而鹿晗姐姐呢?你們又不是他身邊的人你們怎麼知道他善不善良呢?我想你肯定會說他捐過多少多少錢,而賈斯汀比伯呢?搞的好像賈斯汀沒捐過錢一樣。下面是賈斯汀的帥照。讓喜歡鹿晗小姐姐的人知道,什麼叫做男人,什麼叫做帥。當然我也不強求你們喜歡賈斯汀,上面只是我的看法,不喜勿噴。







😍😍😍😍😍😍😍😍😍😍


羽194286659


鹿晗,正能量偶像,多才多藝,行得正走得端,根正苗紅長在紅旗下的中國明星(亞洲粉絲也很多);比伯,音樂天才,聞名國際,但醜聞纏身,深受西方自由主義思想影響,放蕩不羈。綜述,不出意外的話,鹿晗事業會越來越好,對社會貢獻會很大,會引導粉絲過有意義的人生,結果會很好。而西方的比伯雖才華過人,但不定性因素很多,無法預計。


MantM


平心而論,這就是一個傻逼問題,我真心不明白這兩個人有什麼可比性??一個是全世界各地都在傳唱他的歌。一個是炒作起來的偶像,或許他也有作品,但是除了他的粉絲別人誰還聽過?連中國境內都沒有傳唱度。還他媽和世界級的一線歌手比???啊,醉了


潘小虎zero


根本沒有可比性吧,鹿晗也只算是個流量小生,各方面都涉及到,但個人認為半桶水,並沒有說有突出性,演技,唱功,綜藝,各方面的能力都好像是吊兒郎當,沒有太過投入到每一個方面中,去去那個,又去去那個,但人氣在中國非常好,可是人設設定已經固定了他的娛樂圈生涯,在世界方面沒有代表作品,而JustinBieber出道期間已經在全球聚集相當人氣,奠定流行基礎,但在13至14年遭遇低谷,負面新聞又很多,但全世界都認為他完了的時候,15年發行的purpose重新回到巔峰,改過自新的他又收穫了許多粉絲的厚愛,成熟了,也更有擔當了。鹿晗當初跟隨吳亦凡的方向回國時,並沒有像吳亦凡那樣遭遇許多負評,可以說是歸國的人中發展最好的,可是總覺得發佈戀愛消息後人氣糊了許多,對待事情的處理還不太成熟,所以說,鹿晗跟Justin是根本沒有可比性的,兩人起點不同,音樂方面也不同,一個在亞洲,一個是全世界,鹿晗在亞洲是優秀的,而在世界範圍較差,Justin的音樂影響力顯而易見,也不能夠說兩個人的結局如何,都希望他們能夠發展的越來越好.



Rancho_K


NO doubt,當然Justin Bieber!!!而且畢竟人家很Man,很糙,很帥,很有才華etc,而且人家四歲就自學了各種樂器,有極大的音樂天賦,很多歌都是自己創作的,他的歌,在國際的銷量可是非常可觀的,是一個實力與美貌共存的國際巨星,跟何況人家12歲就在娛樂圈摸爬滾打,一步一步走上的人生巔峰,童年都是在娛樂圈中度過的,這麼多年走來,見識過娛樂圈中的各種各樣的人事,懂事的肯定比別的孩子早,走的路肯定比其他人走的長,走的遠









FOR:全世界最好的賈斯汀,加油!!!不管未來的路怎麼樣,你還有我們,LOVE YOU FOREVER


此號換人了6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把他們拿來比較,根本沒有可比性好吧,bieber是真正為音樂而生的,格萊美分分鐘拿到手軟。不論從世界影響力,歌曲的傳唱程度,唱功,作詞作曲的能力和舞臺表現力,bieber都是天才巨星級別的。比較這個詞,確實放不到他們兩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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