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一男子醉駕被查處不到半年又酒駕被拘

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禁駕5年,本應吸取教訓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卻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結果又被隨州交警查獲。違法行為人孫某因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當日,隨州交警一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城區季梁大道設點開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10時09分,民警在對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牌號為鄂S976XX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攔停檢查時,司機看到民警卻想棄車逃跑,被民警攔下。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司機稱:“沒帶在身上,但是拍的有照片”,然後很淡定地拿出手機,找到那張名為孫某強的身份證照片給民警看,細心地民警發現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有差別,便又問車子是誰的,其稱車子是自己。後經民警核查發現,該司機實為孫某祥,於今年6月13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處,目前其駕駛證已被吊銷,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便用其弟弟的身份想矇混過關。

在詢問中,民警發現其說話間有明顯的酒味,存在酒駕嫌疑,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精含量為6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孫某祥施了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辦案民警依法對孫某祥合併處以罰款2800元、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隨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喝酒開車惡習要不得,自覺遵守交規才是正道,時刻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是掛在嘴邊的,而是用行動來見證的。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害人害己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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