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扣分最晚多長時間需要去處理?分不夠了怎麼辦?

就我上天


先來回答題主的第一個問題,關於交通違法扣分的處理期限。

扣分情景一:被交警隊當場開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種情況違章處理期限較短,自罰單或處罰決定書開具的之日起15天內需要去相應的交管部門處理違章的。比如違章停車被貼條的,要15天內去銀行繳納罰款的,逾期會按3%的罰款比例繳納滯納金,原則上滯納金不會超過應交罰款本金。

扣分情景二:被電子眼拍到的違章

比如在高速上超速20%以上被電子監控拍到,這個心裡不要慌。在駕駛證記分週期即將進入下一個週期,或者車輛進行年檢前進行處理就行了。否則,扣分會被記入駕駛證的下個記分週期,或者車輛無法通過年檢。去處理的時候,去相應的交管部門打印違章通知書確認簽字,處理完扣分事項,拿著通知單15日之內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通常是去中國工商銀行繳納罰款。


再來回答第二個問題,分不夠扣怎麼辦?

倘若分不夠扣,如果處理違章的地點是在下面的地級市、縣城,可以找一下關係,在處理違章的時候,把該繳納的罰款交上,相應的少扣點分,應該沒什麼問題了。

另外一種辦法,就是找人替你消分,但是不要扣太多分,現在一輛車只能綁定三個駕駛證來處理違章,而且有點地方甚至出現了違章當時駕駛人與消分人的照片比對。

最後想說的是,“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從我做起”,開車上路一定要準守交通規則,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的安全,安全駕駛,人人有責!

我是波力胖海苔,一個熱愛分享的小胖子,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多多留言互動,讓分享帶來社會價值,關注我,幫你答疑解惑!


波力胖海苔


法律規定應當是交警部門送達處罰決定書,只有能夠確認駕駛人的才能記分,不能確認駕駛人的只能對車主罰款。


JYH天下為公


車輛違章最遲是檢車之前必須處理完,不然檢不了車,分不夠有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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